盛小云委员:送戏下乡“公益性”应有政策“差异性”
2015年03月11日 作者:董大汗 李博 来源:《中国艺术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苏州评弹表演艺术家盛小云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表示,近年来,我国的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文化市场一派繁荣,但由于起步较晚等因素制约,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消费水平明显偏低。她认为,乡村的文化消费基点低、潜力大,应该以演艺产业为突破口,着力发展演艺、电影、网络等适合乡村的各种文化产品,把乡村“文化蛋糕”做大,这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一个发展新思路。但在这一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免费与收费两种演艺服务的关系,逐步培育健康的乡村演艺文化市场。

  盛小云认为,过去提倡“送戏下乡”,很有必要,这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形式,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但由于“送戏下乡”多为免费,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一方面,由于是政府买单,或由演艺单位承担,而现在专业演艺团体多数已经改制为企业,因此这种文化产品供给形式给政府和演艺单位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存在难以形成持续性、长期性、普遍性供给机制的问题。另一方面,观众养成“白看戏”的习惯,这对培养观众良好的消费意识和长久的消费习惯是很不利的。

  盛小云说,要破除公益性“送戏下乡”一律免费的偏颇观念,“公益性”并不等同于“免费”。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水平的人群,区别对待。对“老少边穷”地区仍多实行免费送戏下乡的政策;对于一般地区的乡村,可实行低票价演出的政策;对发达地区,可根据农民可承受的水平适当提高票价;对业余演出团体多实行免费政策;对专业演出团体多实行低票价政策,这都是送戏下乡公益性的体现。关键在于,当前亟需建立起以社区、乡村为基本单位的文化产品供给和消费的可持续模式,通过这种文化产品长久供给和政府的合理补贴,提高文化产业的供给效率,有效地培育乡村和小城镇的文化消费习惯,从而随着未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实现文化消费的同步增长。

  盛小云表示,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文化下乡、文化惠民的力度,但不同地区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地方资金不足,使文化下乡举步维艰;有的地方虽不缺资金,但文化下乡活动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为了更好地保障文化下乡的活动正常进行,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分别建立和完善文化下乡专项资金制度,重点用于扶持文化精品的创作和演出活动,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以及乡村文化活动的开展,特别是要鼓励县市两级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与演出,扶持有一定规模和演出能力的业余剧团、民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为提高群众的文化艺术修养,培养群众对文化消费的意识打下基础,也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机遇和利好,让文化产品借助市场机制更广泛有效地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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