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濂代表:树立汉字的尊严与威严
2015年03月16日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树立汉字的尊严与威严

——有序组织“汉字文化工程”并启动“汉语文字保护法”立法

陈振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书协副主席)

  汉字书写遇到严重危机——先是“废除汉字论”在20世纪初甚嚣尘上,汉字改革走向拼音化、罗马字化等各种尝试层出不穷;随着信息化时代来临,电脑、手机以拼音输入一时成为主要方法,一代青年习惯于以拼音(拼写)而不是笔顺(书写)对待汉字并建立起最初的汉字意识。汉字成了拼音文字而不是传统渊源久长的造型文字。

  汉字作为维系中华文明五千年的根本,其实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原生状态,而缺少国家保护本国文明的顶层设计与法律规定。除文字的篆隶草行楷字体演变是基于实用因素之外,100年来“汉字消亡论”所包含的拼音化、拉丁化、罗马字化潮流,则是基于救亡图存的革命政治社会需要,而并不在乎汉字作为一个悠久的历史文明载体的本体需要。我们目前看到相关的国家政策,一是汉字简化字方案,另一是汉字拼音化标准。而基于如何更好地保护承传汉字文明目标的政策、措施、机构则付之阙如。这种倾向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人人习以为常,见怪而不怪了。

  基于此,如今对于复兴伟大中华民族的中国梦,汉字的重振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文明工程的抓手。有许多文化工作者都在自发地积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星罗棋布、各自为战、自生自灭,局部效果可能很好,但无法上升为国家长久文化战略的布局,体现不出有序性与层次性。比如教育部倡导的中小学书法进课堂,本来是件大好事,但一遇到具体的操作问题,马上就出现混杂不清的尴尬。局部利益覆盖整体利益,这就是着眼点过低的问题。没有国家战略的视野、定位与统筹,汉字复兴作为中华文明复兴的前提,是很难有所作为的。

  据此,我们希望在全国人大层面上制订“汉语文字保护法”,使保护汉字、承传中华文明成为国家的意志;并以此为依据,为汉字应用、宣传推介提供一个大的顶层设计、作为时代标志的系统工程。它应该有如下一些应有的或已有的项目内容:

  首先,汉字工具书。如《汉语大字典》《新华大字典》《学生版新华字典》等,以及《康熙字典》等,是现阶段成果最多的一类。

  第二,汉字电视节目。正规的汉字相关的宣教片,以及汉字互动娱乐节目,如央视的《汉字听写大会》、河南卫视的《汉字英雄》等节目。

  第三,汉字电子游戏。目前还没有传播面广、受欢迎、有影响的软件程序游戏,可以让儿童们喜闻乐见。

  第四,年度汉字评选随着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年度汉字评选的活动风行,中国内地也开始有民间机构热心此事,但缺乏波及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第五,汉字博物馆。目前在河南安阳甲骨文出土地设有中国文字博物馆,以汉字流变为主体。

  第六,汉字科技史研究。汉字印刷史、汉字造纸应用史、汉字与电脑互联网连接史陈列,目前有中国印刷博物馆等,但是取印刷技术角度而不是汉字史角度。

  第七,汉字美术馆。反映描述汉字美术化(如装饰、花体)的各种倾向而不仅仅限于书法艺术分支另脉的有趣进程,目前仍付阙如。

  第八,汉字手机终端。比如,创办《汉字手机报》推广以汉字文明为中心的传播,包括书写技能普及、知识传播、高端信息快讯、经典品读、咬文嚼字、错别字纠正、汉字美学、一日一字等,以期获得最大的传播效应。

  第九,汉字国际学术大会。以中国国家层面倡导为主,广纳日本、韩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汉字文化圈的研究成果以及香港、台湾地区学者的研究;并囊括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文字如西夏文字、契丹文字,形成中国重振汉字文明的姿态与声音,树立核心地位。

  第十,“汉字书写日”“汉字艺术节”作为国家颁布节日以示倡导。国家设立特定的节日,通常是针对重大政治事件和社会百业而发,很少针对一个遍及全民的纯粹文化要求而发,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汉字书写日”“汉字艺术节”代表国家意志与倡导,其意义不仅在于一个节日的设立,而是一种文化姿态与价值取向的彰显。

  第十一,汉字之美与汉字笔顺笔画书写规范的刚性普及。这是中小学书法进课堂的主要任务,全国中小学应统一规范。

  最后,汉字表情与汉字书法艺术。这方面成果颇多,但十分零乱,需认真整理。

  这些建议,有的历经几十年,成果丰厚,但都是文化单位自发所为,有的还缺少规模、传播效应并不理想;有的则尚未因应高科技新形势的新发展,目前仍处于零状态零起点。发展极其不平衡,品质也大有差异,亟须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统筹,纲举目张,有序组织,避免部门意识与地方意识,庶几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作为国家层面上的《汉语文字保护法》立法,应适当避免过去那种基于政治出发点的、革命与倒退思维两选一式的、以简化字方案为标准的禁止性条款,比如对于繁简字汉字的关系与选择,拟慎重为好,切勿以行政手段强行改变文化习惯与行为。即使是对于外来语,如以简略取优的代称CCTV、CUBA、VIP等,亦应留出交融的空间。但对于正确与错谬,对于习惯性代称以外的文字的正误如错别字,以及许多基于游戏心态的生造字词,则应要求严格。汉字是一个经历了五千年历史的动态的文明结晶,它不是一夜之间标准化的,因此对它应该持发展的观点,大原则与立身之本不动摇,小的意外枝节不必斤斤计较,抓大放小,尤其是在汉字使用的新词与旧词交替过程中,它的活态与变化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表现,不必大惊小怪;但要严格区分正谬对错与随机运用简略生动的边界应严格以立法来限制前者的混淆以守护汉字作为几千年中华文明的底线。

  “汉语文字保护法”希望达到的目的,是树立汉字的尊严与威严,和汉字作为复兴中华民族文明的核心地位,进而树立中华民族的信心。它应该包括汉字的文化地位、汉字与中国文明、汉字规范用法是一个公民的责任义务等内容,以一个文化意义上的宪法、总纲来统领各种文化活动。比如:谐音字乱用,尽善尽美成了“晋善晋美”,无耻下流成了“无齿下流”,种种不一而足,让人对今天的中华文明现状在文字应用上因为没有规矩而产生轻薄与失望。这种轻薄的态度,绝不是今天实现中国梦、强国梦所应有的立场。

  更有一个危险的预兆,或许会触动我们的神经——芬兰学生将告别写字。据《参考消息》1月15日转引德国《世界报》网的报道:从2016年秋,芬兰学生将无须写字,他们将把时间更多地花在敲击键盘上。芬兰老师认为这一选择与更替很理性——练习写字要占据一二年级的过多时间,即使到了高年级仍须大量练习,而这些时间本来可以得到更好的利用,比如更多地关注电脑操作以及在电脑、iPad上输入文字的能力。据说德国也在小学尝试放弃书写训练,德国教育协会主席克劳斯则认为此举完全是错误的。针对芬兰专家认为“文化与特定书写没有关系”的观点,他指出:“书写是一个比排列组合字母更复杂的过程。”

  英法德字母文字已经出现键盘取代书写的现实情况,那么汉字如果不以国家法律护航,以电脑键盘用汉语拼音输入汉字,从而导致逐渐废弃书写,只会比德国、芬兰表现得愈加彻底激烈——因为汉字相比较而言,比字母更难写。看到这些报道所显示的趋势,为保护汉字文化不被西方引进的高科技取而代之,国家层面上的“汉语文字保护法”岂可少哉?国家立法,通常是针对重大政治事件和协调社会生活而发,因为经济是30年发展的中心议题,因此经济与政治、社会立法一样内容多而细,但却很少针对一个文化层面与立场而发,它导致我国的文化立法质量良莠不齐,数量也远远不足以敷用。“汉语文字保护法”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文化项目,正应被纳入这一范围之内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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