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已成为全球音乐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同时也为产业生态带来机遇与挑战。日前,第十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AI时代数字音乐版权治理与实务研究”分论坛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办。来自行业管理部门、产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围绕AI音乐版权治理等论题展开讨论,共同探索AI浪潮下数字音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践路径。
AI技术的革新与应用深刻改变了数字音乐产业发展逻辑。一方面,AI为行业带来创作门槛降低、内容分发效率提升、应用场景与用户体验更加丰富等利好;另一方面,也催生了缺乏情感与原创价值的内容泛滥、音乐人收益空间受到挤压、版权侵权风险加剧等问题。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敖然认为,业内需要通过推进AI音乐标识标准化、创新版权授权合作模式、凝聚行业共识与协同治理等方式,不断构建适配AI时代的版权治理体系,助力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在AI浪潮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工智能技术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未经授权的AI模型训练、AI改编、AI翻唱等音乐版权问题,这些音乐版权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词曲著作权人及产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范永刚从著作权集体管理角度提出,AI音乐侵权难题离不开多方协同共治:AI大模型研发企业应将版权合规贯穿研发全过程,保障训练数据的合规使用;平台方需完善AI音乐全流程审核机制,确保AI内容经授权、有标识,规范AI音乐传播与收益分配;相关部门需持续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管。行业各方在拥抱新技术的同时应珍惜多年版权保护成果,严守版权保护底线,携手共建AI时代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新秩序。在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晶看来,AI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进行训练、生成作品和商业化使用作品,应取得授权、支付报酬并保持透明;而集体许可、收益分成、选择权和透明披露,是兼顾创作者权益与AI发展的可行路径。
基于企业在版权业务中的实践与观察,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杨奇虎探讨了AI技术重塑音乐生态背景下,数字音乐平台的产业担当与责任。他认为,AI在提升创作效率、拓展音乐边界方面具有积极价值,但必须严格区分合规的“AI辅助创作”与未经授权的“AI替代性侵权”。未经授权的AI翻唱以极低成本利用他人的词曲、录音和声线生成替代性内容,依附在已有作品和艺人市场价值之上进行商业牟利,挤压创作者生存空间。对此,他提出确立“先授权、后训练”的数据源头规则、实行AI内容“分类隔离”运营并增强透明度、强化AI内容溯源技术、严格保护声音权益与传统文化等治理方向。音乐人崔轼玄结合自身创作与行业经历表示,应从完善声音权立法、强化技术溯源、压实平台责任、加强行业与公众教育等方面强化版权保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介绍了AI翻唱音乐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他说:“AI翻唱音乐侵犯了原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等版权方的多项权利。其中,AI翻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界定模糊、未经授权复刻歌手声纹侵犯声音权等问题,是行业争议的焦点。为有效规范AI翻唱带来的侵权问题,既要健全法律法规、优化司法判定标准,也需推动行业协同共治,强化自律机制。”
在本次论坛上,与会各方达成广泛共识,均认为应当坚持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拥抱AI技术创新的同时,充分保障版权方合法权益,凝聚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合力,共同构建更加健康、有序、可持续的数字音乐版权生态,推动数字音乐产业在AI浪潮下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