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传统 恪守正道 发扬光大
其一是能识读。汉字由图画而象形,进而篆、隶、草、行、真,逐步形成越来越笔顺化、简便化的各种书体,在世界上成为一个独特的文字体系。但无论何种书体流行,其第一要义就是能识读。这不仅是记录语言、传达信息所必须,同时也反映出更深层的精神生活需求,包括表现诗文内容的文学趣味等。如秦篆《石鼓文》为四言诗(10个石鼓,各刻有一首四言诗),耐人品味。类似这样诗文与书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精美书法作品的例子不胜枚举。
对于书法创作者和欣赏者来说,不仅要能识读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还要理解其内容所表达的情境与精神内涵。因为文学情境与精神内涵会渗入书法中,成为一件书法作品的笔调、气象、风采的来由。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就有一段话,论述了《乐毅论》《黄庭经》《兰亭集序》《东方朔画赞》《太师箴》《告誓文》等王羲之名作中文字内容对书法情调的影响,盛赞王羲之书法“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今天有人认为,外国人不识汉字也能欣赏狂草书的美,以此说明狂草书不需要识读其文字。但据笔者了解,外国人欣赏中国书法,一般都处在“看热闹”的层次,即便是少数“中国通”,也很难达到真正理解和深度把握的层次。所以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可取,尤其是中国人写草书,更不应刻意写得不能识读。唐代张旭、怀素和今人高二适的狂草作品都是能识读的,这是因为狂草也是要讲究基本法度的。书法艺术,断不可失“度”!
其二是可品赏。中国汉字及其书法生来就具备艺术性。而其所达到的艺术美的高度,包含外在形式美和内在精神美。古人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明代书家祝枝山在《论书帖》中说:“有功无性,神彩不生;有性无功,神彩不实。”两相参照,王所言之“神彩”,与祝所言之“性”相通;王所言之“形质”,与祝所言之“功”同旨。“功”即“功力”,乃“形质”之谓;“性”即“情性”,“神彩”由此出,乃“精神”之谓。书法作品的形质、功力表现为外在形式美,而气质、情性等则呈现为作品的内在精神美。
一件能称得上“好”的书法作品,其外在形式美最重要的是讲究用笔、结体、章法、墨法运用的水平高低。书者的笔头功力包括其师古的功底积累、传承与变通的能力。同时,作品所内蕴的书者个性气质、人文情怀与综合学养要与外在形式美的表现内外呼应、相辅相成,才能成为浑然立体的审美内容。好的书法作品要能经得起慢慢地品、反复琢磨。历代经典作品都是百看不厌、时看时新,从来不会过时的。
其三是助教化。苏东坡在《书唐氏六家书后》中有言:“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黄庭坚评论:“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类似的论述历代都有,如明代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近代李瑞清《清道人遗集逸稿》有言:“学书先贵立品。右军人品高,故书入神品。”现代潘伯鹰《书法杂论》中指出:“写字必须戒绝两个恶习:一是浮躁不耐烦,二是啖名好立异。这两个恶习,仔细考查还只是一个——好名。好名之极,必然走到浮躁虚伪急于求成以欺世的路上去。”此一段评说极为精辟,放之今日,亦很有现实针对性。
书品与人品相生相发的观念尤其值得重视。如人品不正,其书法再佳也不会得到敬重。这是一个好的传统,应予以弘扬。当今书法创作从观念到实践出现的一些乱象,正是背离了这一优良传统的结果。
上述传统书法的优点与特点,在当今仍具有重要意义,尤其突出地表现在对人的心灵境界和真善美操守的陶冶与塑造功能上。敬畏传统、恪守正道,是当代书法家的历史责任和义务。唯行稳,方能致远。当代书法艺术工作者要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在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正的基础上寻求出新,从而为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独特的书法艺术、使之在当代进一步发扬光大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