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精神”是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
——访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唐凯麟教授

http://www.cflac.org.cn   2006-07-19   作者:曹建文   来源:光明日报

 

  “山里的孩子一天只吃一顿饭啊,我嗓子哑了,无法去唱歌赚钱了,他们怎么办呀?……”在北京日前举行的丛飞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会场大屏幕再现了丛飞病床前感人的一幕。

  在屏幕上,丛飞焦急地念叨着一个个贫困孩子的名字,坚持将治病的两万元寄走。病床前他的妻子邢丹泪流满面……那一刻,报告会全场泪飞。

  丛飞,深圳特区一个普通的青年,一个外来的义工,他的逝世何以能在神州大地激起如此反响,人们为何会以各种方式缅怀他,纪念他……

  丛飞,一个年轻的人,一个平凡的人,他的品德和行为何以能长久地震撼人、激励人……

  一个普通的青年为何会把奉献当成最大的满足?把帮助别人当成自己最大的责任?把关爱别人当成自己全部的幸福?我们特别邀请了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唐凯麟教授对此进行分析和解读。

丛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

  “我叫丛飞,来自深圳,我是一名普通的义工,社会给了我很多的帮助,我将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来服务社会、回报社会。”这是丛飞无论到哪里演出所说的第一句话。

  在丛飞37年的人生旅程中,他为社会进行公益演出300多场,义工服务时间超过3600小时,累计捐款捐物300多万元、救助各地失学儿童和残疾人178人。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还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把光明留在人间。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深圳,丛飞的博大爱心是怎样被激发出来的呢?

  唐凯麟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丛飞的话语朴实无华,但他朴素的话语中流露出了强烈的使命感、道义感、责任感,其公益捐赠更彰显其博爱之心、感恩之心。一方面,丛飞继承了古圣先贤“仁者爱人”的道德品质,着力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乐人之所乐,悲人之所悲,以爱心体现仁心。中华文明中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在丛飞身上得到集中体现。他只有一个女儿,却是178名贫困孩子的“代理爸爸”,丛飞血脉中所流淌的中华传统文明因子使他始终用爱来温暖社会,在实践中努力把爱作为一个接力捧传给社会。另一方面,“丛飞精神”又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生动反映。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是互助友爱的社会,是和谐融洽的社会,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这就必然要求人们弘扬扶困济弱、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丛飞正是以自己的爱心付出,践行了社会主义时代精神。

  唐凯麟教授认为,丛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在他身上,实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他把“乐善好施、扶困济弱”的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博大仁爱之心,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使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得到传承、延续和弘扬。

以丛飞为榜样大力弘扬时代精神

  丛飞用他道德的自觉、行动的自觉和博大的仁爱之心,向我们展现一个高尚的灵魂可以企及的高度。榜样的力量震撼人、鼓舞人、激励人,更为关键的是榜样本身就是人们特别是青年学习的范本。丛飞故事的精神实质,是为了丛飞不单飞,是为了在这个世界上有越来越多的丛飞,是为了促使更多人投身到奉献社会的激情实践中。

  唐凯麟教授认为,丛飞的品德和行为能凝聚成一种崇高的精神品质,成为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之一,丛飞的事迹之所以能触动许多人几近麻木的神经,感动深圳、感动京华、感动中国……这说明,“丛飞精神”已经成为社会最可宝贵的道德资源。

  对此现象,社会各界应引起足够重视。唐凯麟教授认为,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还在一些地方显性存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还大有市场,是非混淆、善恶颠倒、荣辱错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以丛飞的精神品格为学习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不仅是我们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回应各种各样的挑战,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荣誉的一服有效的“清醒剂”,更是我们扶持正气,积极进取,保持饱满的热情,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科学指针和精神动力。

  唐凯麟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最后表示,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中,民族精神始终彰显出巨大的能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要自觉以“丛飞精神”为学习标杆,做弘扬时代精神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