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琪:大家做的都是中国人的音乐

http://www.cflac.org.cn  2007-7-3  作者:宁静 余宁 云菲  来源:中国文联网
 
   最近,一首由刘德华、李克勤、谭咏麟、古巨基、莫华伦等众多歌手参与演唱的歌曲在香港广为传唱,这就是由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主题曲《始终有你》。“香港始终有你,让万众掌声响一世纪,香港始终有我,十万个惊喜多一世纪……”歌曲充分表达了香港人对家乡的真挚情感。而这首歌的词作者,正是香港著名词人和音乐制作人陈少琪。在香港流行音乐界的20多年间,陈少琪曾为达明一派、梅艳芳、张国荣等写过很多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而后又为梁咏琪制作了不少佳作,是一位十分活跃的香港音乐人。近日,记者特地采访了他,请他谈谈对当前香港流行音乐的一些看法和感受。

  香港流行音乐与内地相互融合

  记者:我们一到香港,就听见四处在传唱您参与创作的《始终有你》,这首作品也会介绍给内地听众吗?

  陈少琪:这是应特区政府邀请,我们香港音乐人集体创作的结晶,深深表达了我们对香港回归十周年的喜悦,对家乡的挚爱深情。这首歌我们做了粤语版,目前正在做国语版,很快就会推往内地,希望内地的听众能喜欢。

  记者:流行音乐是香港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目前香港唱片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何?

  陈少琪:不是很好,歌手的唱片卖不动,因为很多人都在通过网络下载,我想内地也是一样,传统的唱片发行市场已经没了。不过内地至少市场很大,比如彩铃、演出,尤其是商业演出,到旺季时天天都有,全国几百场,大牌、小牌歌手都有表现的机会,而香港地方比较小,流行音乐做了几十年就只有一个红馆,如果没有演唱会,歌手就没有地方去表演。以前谭咏麟可以连开30几场演唱会,1997年张学友的音乐剧《雪狼湖》也在红馆演了41场,现在已经没有单独的艺人可以连开演唱会超过20场了。

  记者:香港流行音乐与内地关系一直很密切,曾经对内地影响很大,但近年来这种影响好像在逐渐减退。

  陈少琪:我在北京、上海接受过多次采访,每一次都会被问到现在香港流行音乐没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内地的影响力大了,每次到内地参加颁奖礼,也会被介绍为梅艳芳、张国荣的填词人,就像过去10年在香港制作的流行音乐对内地来说是空白一样,没什么印象。我想,上世纪80年代香港流行音乐受到广泛关注,是由于当时内地和台湾音乐还没有做起来,内地只有摇滚,没有流行音乐,艺人的心态也不够放开。而香港很多人的生活打扮比较时尚,相对来说音乐比较进步,艺人形象、包装也都比较成熟。其实那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内地和台湾人不懂粤语却喜欢听梅艳芳、张国荣、谭咏麟的粤语歌。

  记者:是不是现在香港流行音乐没有像梅艳芳、张国荣、谭咏麟这样的代表性歌手和代表性作品出现,也是一大原因?

  陈少琪:现在确实缺少新一代的代表性歌手,代表性作品的出现则与语言有很大关系,就算有代表性的新一代歌手出来,唱得再好,也是唱粤语。那时觉得听粤语歌很时尚,就像当年香港人认为听英文歌很时尚一样,而现在有很多选择,说普通话的听众何必要听粤语歌?不过,现在香港流行音乐在新人选拔、歌手水平、包装上没有以前那么精致了,这是事实。

  记者:您怎样看待现在香港流行音乐关注度下降的现象?

  陈少琪:这个现象很正常。第一,台湾的音乐做起来了,很多音乐人从美国回来,受西方影响比较多,张惠妹、周杰伦、陶喆都是比较时尚流行的,传播到内地去,内地也受到这个影响,现在流行音乐做得也很好,时尚的、嘻哈的、流行的都有。第二,流行音乐的发展通常是跟随经济中心的步伐转移的,美国哪一个城市比较发达,音乐就比较发达,现在整个大中华经济都已经北移到北京、上海,音乐发展跟随着这个方向,很正常。出现这个现象的关键不是香港流行音乐退步了,而是内地市场已经打开。

  “硬件”强“软件”也要跟上

  记者:近来您经常往返于香港与内地之间,与内地音乐人合作,还参与了奥运歌曲征集活动,创作了体现奥运精神的《生命之光》,内地吸引您的是什么?

  陈少琪:很多人问我来北京,是不是香港流行音乐不行了,其实不是的,我在香港也是很忙的,有很多事要做。但是在香港做一首歌,听的人只有几百万,而在内地做一首可能不太流行的歌也许就有3亿人听过,这个吸引力很大。另外,现在内地音乐创作很自由,环境宽松,市场也很开放。

  其实我有个愿望,就是将香港音乐与内地音乐混合在一起。我做一张专辑一般都会找两岸三地的音乐人一起合作,比如2006年我帮梁咏琪做一张粤语唱片,整个班底包括周杰伦、张亚东、崔恕、金培达、林夕等两岸三地的歌手、作曲家、词作家,感觉很好。我去年帮周笔畅第一张专辑做了3首歌,其中《大眼睛的女孩》是梁咏琪作曲的。我还参与了谭咏麟10年来发的第一张国语专辑的制作,其中一首歌是小柯写的。我想,我们朝着这个方向一直做下去,就不应该分台湾音乐、香港音乐、内地音乐,都是中国人的音乐。

  记者:当前内地流行音乐的发展与香港相比有何不同?

  陈少琪:内地流行音乐有其自身的特色,比如庞龙的《两只蝴蝶》,刚刚听时,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流行,我将它改编成粤语版时才有体会,它表达的是一种很简单的情怀,没有地域性,我们就不会那样去写。与香港情况不一样的是,内地市场很大,艺人可以在全国各地到处跑,尤其是组合演出,一场大大小小十几个艺人,气氛很好。但我觉得内地的个唱还有待规范,规模比较小,经过精心彩排然后去巡演的也比较少。这是“软件”问题,内地在歌手、舞台设备这些“硬件”上都挺有水准,但针对某一个艺人,编舞、服装、化妆、道具等很多人一起为一场3个小时的演出进行创意、策划,这样的团队还是比较缺乏的。

  记者:您认为香港与内地流行音乐合作的前景如何?

  陈少琪:内地流行音乐是个交流的局面,我刚才说“硬件”很好,很有潜质,现在就是要与港台的“软件”进行交换,学习、磨合后,两三年内一定可以做出很好的效果,也一定会有一些超级巨星出来。我有个愿望,就是将内地流行音乐带出口。如果10年前有人说内地电影在10之后将成为世界的焦点,不会有人相信;但现在香港回归10周年了,内地电影已经走向国际了,《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等都在美国上映,在那里也可以买到DVD,巩俐、章子怡等电影演员都成为了国际巨星。电视剧也是如此,刘亦菲主演的《神雕侠侣》在日本电视台就可以看到,早已出口了。但现在流行音乐还不行,其实现在唱片与影视的模式一样,都是中港台一起合作,所以我认为内地流行音乐也有希望打开国际市场。

  记者:要达到这个目标要解决哪些问题?

  陈少琪:最重要的是要有特色。比如走向国际的电影大部分都是古装片,千军万马的大场面,外国人喜欢看,音乐也一样,要找到一个点。但这是不容易的,我也在寻找。前几年女子十二乐坊在国外很火,就是因为她们用中国乐器去玩西洋乐曲。从音乐角度来看,国外人听中文歌,不仅歌要好听,而是要看整体的效果,包括艺人的个人形象、素质、视野,还有作品、MV、包装、推出的概念等等。

  与音著协合作保护两地音乐版权

  记者: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是主要从事香港音乐作品作者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您作为其理事,对于香港流行音乐的著作权保护工作一定比较了解,有哪些经验?

  陈少琪:香港流行音乐的著作权保护在亚洲做得是比较不错的,已经有30年历史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同样的性质,成立于1977年,并开始征收公开播放版税,当时很多酒吧不配合,但协会给它们发去了律师函,通过一段时间也就理顺了,现在所有餐厅、商场、酒吧、夜总会,但凡有公开播放系统的地方,都会公开播放版税,然后分给会员,一年可以达到1.3亿元。

  记者:在内地,KTV收费一直是个热点问题,香港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

  陈少琪:香港在这方面比较规范,唱片公司直接将版权卖给KTV就可以了。内地KTV问题比较严重,150万家KTV包间的系统都是盗版的,没有一家是正式从唱片公司授权的,对KTV来说,它的原材料就是歌曲、MV,但却是免费的,没有成本,十几年没给过唱片公司钱,所以引发很多诉讼,这个问题不能不解决了。我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顾问,据我了解,目前内地有两家机构可以对KTV进行收费,一是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负责词曲作者的利益,还有2006年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音像作品和音像制品制作者的利益。为了方便管理和收费,并符合KTV要求,希望一次性缴费,把所有权利问题都解决了。

  记者:流行音乐著作权保护方面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陈少琪:著作权保护工作一定要规范起来,政府打击力度也一定要大。在美国,如果卖盗版的微软软件、迪斯尼DVD,罪名与做假的信用卡、钞票是一样的,香港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也是很大的,在网上传播都是刑事罪。盗版问题从长远来讲是会影响国家形象的。没有一个发达国家版权问题是搞不好的,也没有一个很先进的国家全是盗版,日本盗版率长期维持在15%左右,因此我们在很多地方还需要学习。现在内地版权收益比起全国总体经济发展来说还是很少的,因此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姿态。盗版问题搞好了,在国际上吸引投入资金可能会多100倍。当然,在很短时间内完全没有盗版是不现实的,但要有所进展,比如现在盗版占95%,慢慢减少到75%,对正版来说,从5%到25%已经有5倍的增长,然后正版率再向上增长,要有这样一个过程。

  记者:香港和内地著作权保护组织之间进行了哪些合作?

  陈少琪:近年来,香港和内地的音乐著作权保护组织开展了相关合作。比如,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都是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的会员,香港音乐人在内地方面的版税可以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帮助收取,而内地音乐人在香港发生的版税也由香港作曲家及作词人协会代为收取,使得两地音乐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