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宏:以和谐理念推进文艺的发展与繁荣
http://www.cflac.org.cn   2007-12-11   作者:   来源:中国文联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和谐理念的基本内容,是指事物关系的一种平衡、有序,且相对稳定的存在状态和发展状态,它是以系统中诸要素的共存、共处、互动、互补为前提的。提出以和谐理念推进文艺的发展与繁荣,是要在处理与文艺发展、繁荣相关联的一系列关系方面,坚持以和谐理念为出发点,实现文艺的科学发展与全面繁荣。

  首先,要以和谐理念处理好创作者协调发挥各方面创作能力的关系。惟有坚持和谐理念,全面协调发挥好创作者的各方面创作能力,才能使不同文艺家的艺术创作具有各自不同的特色,具有各自的深度和艺术感染力,才能使艺术作品真正全面呈现出“人的本质力量”——人的生命力量。其次,要以和谐理念,处理好审美主体与表现对象的关系。文艺作品的表现对象,是指将要成为审美创造品的一切因素——主要是自然界这个大千世界、社会历史这个复杂的时空结构以及人类自身。一个作品之所以能够最后成功,就在于审美主体与表现对象之间实现了一种平衡,也就是达到了和谐。第三,要以和谐理念,处理好全面实现文艺诸功能的关系。文艺具有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多种功能。文艺的价值往往是通过文艺这多种功能的发挥而得以体现的。以和谐理念全面实现文艺的多种功能,才能真正发挥文艺的社会作用。第四,要以和谐理念处理好文艺与社会的关系。一个追求和谐的社会,必然产生对审美文化特定的内容要求。文艺惟有顺应时代提出的要求,才能实现“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实现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第五,要以和谐理念处理好文艺发展的内部关系。文艺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系统,以和谐理念促进文艺的大发展大繁荣,就是要在文艺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文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吴秋宏为湖北省文联创作研究部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