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单项活动筹备工作事项的通知
http://www.cflac.org.cn  2007-05-23  作者:  来源:中国文联网
 

附件6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新创工人歌曲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新创工人歌曲征集活动

二、时间地点:

2007年2月至9月,北京。

三、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

四、承办单位

中国职工文体协会、全总文工团

五、参加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牵头协调所在地文联、企业文联统一报送,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均可向组委会报送作品。

六、作品要求

1、此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和基层单位,专业和业余作者的作品均可报送。

2、报送的作品应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新创作的工人歌曲。

3、报送的作品应以歌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抒发亿万职工爱党爱国的炽热情怀,展现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弘扬劳动光荣、人才宝贵、知识崇高、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反映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劳勇敢、无私奉献的崭新风貌和多姿多彩的火热生活为主要内容。

4、报送的作品艺术歌曲、民族歌曲、通俗歌曲、队列歌曲均可,合唱、齐唱、重唱、独唱等演唱形式不限,鼓励创作旋律优美、便于传唱的作品。

七、作品报送

1、每个报送单位报送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首。专业歌曲创作者可直接报送。

2、每个作品需用A4纸打印20份,并在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职业、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CD盘2张,在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

3、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每个报送单位应将本地区(行业)的报送作品收集、整理并排序后,按要求统一报送至征歌办公室。征歌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文工团。

5、全国总工会拥有对报送作品的使用权和出版权。

6、根据报送作品的数量及质量,评委会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部分优秀作品将编辑成册并制作光盘,向全国推荐。

八、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总文工团。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小八道湾8号

邮编:100009

电话:(010)64012765—8209

联系人:马竞 13521262666 王丹梅 13910224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