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东委员:建立提供“原著改编意见书”的制度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09     作者:于帆     来源:中国文化报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连续第三次联合提案,在华表奖、金鸡奖、飞天奖等国内大型影视评奖中,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尊重和保障原作者和改编者的双重权益;建立电视剧送审作品必须提供“原著改编意见书”的制度,以尊重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王兴东说,全世界的版权法则都是“作者第一,原创老大”,没有原创的授权是不能改编其作品的。“电影和电视剧的繁荣,极大地依赖作家原创的文学作品,作家笔下的文学形象,是影视创作的基础和源头。由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本的权益及其产生的效益,都是作家与编剧双方共有的智力成果。”2010年的卖座电影《唐山大地震》改编自张翎的小说《余震》;电影《山楂树之恋》改编自艾米的小说。“如果没有对‘改编奖’的设立,没有人会提到原作品和原作者的,被改编者很少能够进入奖励机制,小说原作者在媒体报道中被淡化出局已成惯例。近年来发生多起涉及影视著作权的法律纠纷,均由此而生。”王兴东说。

    王兴东还建议依法规范电影、电视剧字幕署名序列。他认为,依据著作权法的排序,编剧在导演及其他创作人员之首,以电影《祝福》为例,署名序列应为:原著鲁迅,改编夏衍,导演桑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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