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华:培养有文化的新型农民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10    作者:陈清华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近年来,在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规划下,农业部、中国科协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从而推动了农民文化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农村文化环境建设和农民文化素质教育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农民是农村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健康良好的农村文化环境有助于提升农民文化素质,而农民文化素质教育又促进农村文化环境建设不断发展。农民文化素质教育与农村文化环境建设是事关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能否得到有效实现的关键,为此,我认为加强农民文化教育,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致富奔小康总目标要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的战略方针相结合。农村基层文化工作和基础教育工作,要打破“小文化”和“升学率”观念,树立大文化和素质教育的意识:要打破各自为阵、条块分割的传统机制,打破专业和业余的界线,树立国家与民间文化活动和文化教育互动内聚的创新思维,满足农民群众在文艺演出、休闲娱乐、科技知识、法律规章、医疗保健等多方面文化生活需求和接受高质量文化素质教育的权益。尤其要结合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让农民通过电视和互联网,获得知识和信息,真正提高他们“求知、致富、心宽、互爱”的文化品位。

    二是保护和抢救文化遗产,挖掘民间文化资源,建设特色农村文化。农村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这些“活态”的民间文化,内蕴着深厚的传统文化“明德”、“亲民”、“至善”、“和为贵”的人文精神,最能体现农民的思维方式和审美行为。积极保护和抢救农村的文化遗产,挖掘民间文化资源,为农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精神产品,使他们在享受文化权益的同时增强保护自己精神家园的自觉意识,合理而科学地利用本地民间艺术资源,培养农民文化素质,强化民族认同,增强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自豪感。

    三是教育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与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一方面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与文化素质教育资源共享,如县乡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可以作为文化素质教育的办学场所;另一方面农村文艺演出业与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鼓励民间成立文艺社团与办学,参与国家文化和素质教育事业的建设。引进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高素质的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教育的队伍。加强对农村文化教育专职人员的培训和深造,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其创新能力。

    四是建立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示范基地和基金。教育示范基地可以利用、整合当地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把基础教育、普高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克服因师资、教材的短缺与不足造成的短期效应,建立长效机制,由各种短期培训逐渐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正规教育发展。将教育部门的文凭和其他部门的资格认证结合起来。教育基金,采用国家扶持、地方财政、教育贷款、民间资本、农民参股等多种方式筹集,同时加强资金的审计监管,做到谁投资谁受益,真正惠及农民。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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