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受“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反对还是包容?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10    作者:孟祥宁 张亚萌 郭青剑     来源:中国艺术报

    在今年“两会”上,著名影视演员、全国政协委员倪萍提出“坚决反对山寨文化”的提案,给社会上已经声势浩大的山寨文化讨论热潮再投下一块巨石。山寨文化究竟是集假、盗、仿之大成的盗版文化、侵权文化,还是对原有事物进行创新再造以体现个性的多元文化之一种?山寨文化之路今后又将呈现怎样的发展面貌?对于前一个问题,代表们观点对立,而对于后者,大家又都众口一词。

  反对还是包容?

    倪萍在谈到山寨文化的问题时说:“2008年山寨之风席卷全国,这些文化产品重形式而轻内涵,只顾抄袭模仿,电视剧套路相互克隆,娱乐节目相似度惊人,同名图书争相出版。而创意、构思是文艺的根基,但山寨文化产品对创意、构思甚至语言都不放过的抄袭、掠夺,是对原创者精神和经济利益的双重伤害。”作曲家徐沛东委员则从保护文化环境的角度来关注山寨文化“蔚然成风”的泛滥之势。他认为,山寨文化的过度泛滥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有必要以法规的形式对山寨文化中的低俗部分和盗版现象进行监管。

    而另一部分委员则认为,现在的社会风气已经非常开放和自由了,对山寨这种现象应有包容的心态。歌唱家关牧村委员表示,山寨文化很大程度上是群众性的自娱自乐,对此我们应该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书法家申万胜委员说,如果主流文化是阳春白雪,那么山寨文化就可以说是下里巴人,其通俗、亲民的特性必然会受到一些民众的支持;美术家杜滋龄委员也认为,只要不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对这种民间的娱乐大可不必较真。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安徽省作协副主席钱念孙提出,山寨文化比较复杂,有些是恶搞,有些是调侃,还有些就是纯粹的模仿,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其是好是坏,该禁止还是提倡。从某些方面看,山寨文化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像有些以独特的视角创作或编排的山寨作品,就能启发人们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原来的作品,从而使得人们对原作品的解读得到进一步加深或拓展,这对我们的文艺研究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一些网友也在热谈这个话题:动辄谈立法封杀,恐怕对一种文化生态不够宽容。

    为什么对一个现象,代表委员们会有如此不同的看待角度?剖析山寨文化的特性,恐怕得回溯其“历史”。

    “恶之花”还是亚文化?

    山寨文化的“历史”要从2003年说起。广州、深圳等地非常规、小作坊式的手机生产厂商,在2003年开始依靠对品牌手机的技术、外观的复制或多种品牌机功能的综合,制造出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山寨手机。到2007年,山寨手机已经售出1.5亿台,占据30%的国内市场份额。随着山寨商品的火热,文化领域也借由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而全面铺展开来。一时间“山寨”一词铺天盖地,“雷”人无数,“山寨”迅速从经济行为转而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山寨明星、山寨歌曲、山寨电视剧、山寨《百家讲坛》、山寨《红楼梦》,直至2008年末在网络上广泛吸引眼球的“山寨春晚”,“山寨”一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甚至有人用“忽如一夜春风来,千座万座山寨开”如此“山寨”的语句来评论山寨文化的汹涌之势。

    随着山寨精神——戏谑、模仿、搞笑渐入人心,一些以“山寨”为旗号的商品也应运而生:21金维他变成21金维也,阿迪达斯的三叶草标志变成四叶草,“七匹狼”也成为“八条狗”,山寨麦当劳、山寨可乐、山寨mp3,风靡一时的开心网、校内网,就其本质而言,也是facebook的山寨版……大有“世间无事不山寨”的架势,南京甚至出现了山寨一条街,专营假冒名牌服饰,挂牌3天即遭查封——对于山寨商品,只有想不到,没有不山寨的。徐沛东表示,它们更多地可以与劣质、假冒、盗版等词语联系在一起,它们不仅触犯法律,也会给消费者、使用者带来利益甚至是健康、安全的损害。山寨在这里,是一朵“恶之花”。

    但在“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山寨文化不应包含山寨商品,因为前者有更大的文化含义。巩汉林委员认为,山寨文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产物,多元的社会对于平民文化的高度容纳,使山寨文化涵盖恶搞、颠覆、仿效、解构等民间娱乐模式,并涵盖一切带有“仿制”烙印的文化行为。比如网友寒江雪因为向电视台申请失利而自己登台讲了几集《百家讲坛之靖康耻》,蜀山少侠因不满新版《红楼梦》对原著精神的篡改而自编自导自演了山寨版《红楼梦》以娱乐大众,电视剧《丑女无敌》在播映之初就打着山寨版《丑女贝蒂》的旗号。山寨文化表现出草根性、民间性、娱乐性、自发性,是十多年网络上草根文化的一次集中爆发。杜滋龄认为,山寨文化自有纯朴直白的一面,在经济转型、社会结构分化,文化需求和文化自觉性增大的当代文化语境中,它暗合了我们日趋生活化、通俗化的审美取向,以及都市人在紧张工作之余利用文娱产品释放压力的心理诉求。在一些代表委员们看来,山寨文化并非“恶之花”,而是一种良性的亚文化,是精英的主流文化的有益补充。

  杀出一条血路之后又如何?

    在山寨文化极尽搞怪、搞笑之能事而在文化艺术领域杀出一条血路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为博人眼球而产生的低俗、丑恶的现象,倪萍说的“山寨文化打着草根创新、挑战垄断、颠覆主流、娱乐大众的旗号大行其事,作者辛苦创作的长篇小说一夜之间被山寨,电视剧跟风拍摄。更可怕的是,年轻人投入到山寨文化的消费大军中,将会导致法制意识淡薄,把恶搞当有趣,观众的欣赏口味也会随之下降”在这个意义上看来不无道理。代表委员们也都十分关心在抄袭与模仿中“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后,山寨文化又会走向何方的问题。

    在申万胜眼中,山寨文化既有江湖豪侠气,又有模糊社会法制秩序的无赖气,其双重属性试图形成一种文化语词上的突破,进而形成文化突围。钱念孙认为,山寨文化可以算作是当代民间文化的一种,其显著特点就是利用了新的传播手段、新的媒体形式。在一个开放的现代社会,文化应该是多元共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因势利导。山寨文化中可能存在一些格调低下、制作粗糙的作品,但只要引导得当,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相对于高雅文化,历史上也有很多曾经不入流的文艺作品、文艺形式,现在也成为了民间文化遗产。但在“突围”过程中,山寨文化还需依靠对主流经典文本的模仿、利用、颠覆才能完成自身,如山寨话剧《罗密欧与祝英台》、《幸福像草儿一样》等,都是在“戴着脚镣跳舞”,没有主流文化的原型,就没有山寨文化的繁荣与火热。

    因此,代表委员表示,山寨文化最终或者将失去特定的文化土壤,使人们感到审美疲劳而自行消亡,或者通过创新发展成为主流文化的支流。其能否有生命力,在于是否有真正的创新及符合大众的审美需求,而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复制模仿和搞笑上,这就和齐白石曾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是一个道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文艺,如果本身缺乏创新,品位粗鄙,其生命必然短暂。因此,代表委员们呼吁,适当给予引导、鼓励、帮扶,改变“山寨文化即剽窃”的不良印象,在山寨文化中引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人文关怀,山寨文化将会释放无穷的力量。对于网络上“都搞山寨,谁来创新?”的网友疑惑,“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回答是:不断创新、贴近民众永远是文艺安身立命之本。

    

    (编辑 浩瀚)

|两会图片|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濮存昕发言
张海委员
朱世慧发言
刘秀荣发言
覃志刚委员
冯骥才发言
委员们认真整理提案
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