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民族性原创艺术 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http://www.cflac.org.cn    2008-03-04    作者:李延声    来源:中国文联网

    一个民族最为深厚的根基是文化。民族原创艺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财富。折射出当今时代光芒的优秀民族原创艺术作为世界文明的组成部分,理应成为增进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流的桥梁,从而增加其他民族对中华民族的了解与尊重,进而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一个国家向外输出的真正能够得到国际社会大家庭认同的具备软实力的文化必须是民族原创文化。文化是国家的灯塔。如今的中国拥有了自1978年之后令人瞩目的30年经济快速增长,与国际联系日益频繁,在如此急遽变化的年代里,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文化的指引。令人堪忧的是,有些当代画家面对西方文化的进入,缺乏独立思考,有些作品几乎全盘西化,不少“龇牙咧嘴”的画作反而成了香饽饽,生产出的纯粹性娱乐产品被国内外“炒家”进行击鼓传花式的哄抬,市场价格记录屡被刷新。拍卖行情的高举带动了收藏市场的热潮,市场诱使画廊越开越多,畸形的市场造成错误导向。

    畸形的市场供求机制扼杀了原创性艺术作品的创作空间。在目前的艺术作品市场机制下,作品的质量、品位、好坏不是由作为创作者的艺术家自己把握,也不是由批评家决定,而是由“炒家”决定的。在这样一个泥沙俱下的环境里,纯粹实验性、学术性的艺术却得不到健康发展。

    为了弘扬并繁荣中华民族原创艺术,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有必要从两个大的方面着手提升艺术家对创作优秀的民族原创艺术的激情和消费者对真正的民族原创艺术的认同。

    一方面,从政策层面加大对民族原创艺术的宣传力度,并在意识形态上进一步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自由的艺术创作氛围。艺术家必须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我国优秀的民族原创艺术怀有深厚的感情和认同,才会有兴趣研究并推广原创艺术,才能够从源头上弘扬我国民族原创艺术。所以,加强热爱民族艺术的思想教育宣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在艺术家对原创艺术怀有深厚的民族自豪感和认同的基础上再为他们打造自由发挥的精神空间,必然会涌现出喷薄而出的创作灵感。

    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进行制度设计,从制度上抑制“伪劣艺术”的生产和流通,加大鼓励创作并传播弘扬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真正的优秀民族原创艺术作品的力度。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尝试成立不同级别的当代艺术评审委员会,坚持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引导和监督优秀民族原创艺术的创作、展示和流通。对于一味迎合西方而无创新主题的糟粕产品,文化主管部门应该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展览和流通。(二)对于优秀的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的作品,政府和民间机构可以设立一定的奖项加以鼓励。这样做不仅保障了对作者的物质与精神回报,而且提升了作者的社会及市场知名度,激励更多的艺术家投身优秀民族原创艺术的创作。(三)对艺术作品市场创作和流通加以规范和引导,推行策展人持证上岗、画廊严格审批制度,改变艺术作品的市场定价机制,运用财政手段或者行政手段进行调节,提高优秀原创作品的市场价值。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艺术作品生产来样加工的被动局面,变艺术作品“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为“中国创造(Cultured in China)”。

    当然,坚持传统并不等于固步自封。在坚持当代艺术民族原创风格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处理好传统与创新、民族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使我国民族原创艺术不但真正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而且具有时代风格、国际影响。诚如是,则我国民族原创艺术才能推动世界文化发展,成为展示中华民族软实力的重要文化元素。

    (李延声,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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