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建议
http://www.cflac.org.cn  2007-03-03  张廷皓  中国文联网
 

    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但从保护、管理的科学和技术水平看,我国依然处在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还不是文化遗产保护强国。这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科学研究不足、学科建设滞后有直接关系。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这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无疑是巨大的推动力。国家文物局认真贯彻《决定》和《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别强调改变"学科交叉融合不够,新兴学科发展速度缓慢"状况的重要性,从而使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填补国家学科建设的空白。

    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水平总体偏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论支撑能力不够;科研人员的科学素质普遍不高,本系统内尚无一位被评为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的科学家;保护工程的科技含量较低,一些技术瓶颈长期难以解决;缺乏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系的学科纽带,致使许多重大科研课题和重要保护工程项目的平台作用难以发挥。凡此种种,严重影响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对基础学科全面布局,突出学科交叉、融合与渗透,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基础学科之间、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科学与技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往往导致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兴学科的产生,是科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部分之一,要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部署"。文化遗产保护学科体系涉及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其分支学科大致包括文化遗产法学、文化遗产管理学、文化遗产行政学、文化遗产经济学、文化遗产美学、文化遗产分类学、文化遗产保护史学、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学、文化遗产价值学、文化遗产传播学、文化遗产材料学、文化遗产工程学、文化遗产环境学、文化遗产景观学、文化遗产测量学、文化遗产规划学、文化遗产地理学、文化遗产建筑学,等等。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符合上述要求,必然是学科交叉、融合的重要园地,为此建议:

    一、将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学科作为一个学部纳入中国工程院学部序列

    目前,中国工程院共有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冶工程,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环境与轻纺工程,农业,医药卫生,工程管理等九个学部,这些学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十多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学科发展很快,已形成体系,还有加快发展的趋势。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特定的对象,学科和工程技术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多种学科在此交叉与融合,这些显著特点已为科学和工程技术界所共识。目前,部分高等院校开设了一些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生课程,但完整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学科体系应当尽快纳入国家学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纲要》的政策,由国家财政对承担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给予相对稳定支持,根据不同情况提高人均事业经费标准,支持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

    二、将文化遗产保护学科的教材纳入教育部国家重点教材编写计划

    新学科建设需要编写一批高水平的教材。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萌动之时,需要教育部部署,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一是论证与确定文化遗产保护学科的教材体系;二是对已成熟的教材选题,在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中竞标选择编写组;三是争取"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完成重点教材编写任务。

    三、将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结合起来

    新学科建设必然会造就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期间,应将教材编写和研究生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以编写组为基本学科建设单元设立学科点,尽快开设研究生课程。可以按照"中国文物研究所+科研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的模式,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梯队健全的学科教育体系。

    四、将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纳入开放有序的总体格局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国际交流活动日益频繁,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科学院、工程院、社会科学院、国家文物局应部署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国际交流,选派高级访问学者和留学人员,到国外一些著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习有关学科建设的经验;同时,重视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国的联系,争取与我国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设立培训基地,以文化遗产保护学科的新知识体系为基本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领导

    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已经设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该机构可代表国务院领导与协调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工作。当前,应当尽快制定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发展规划。承担学科建设的单位领导班子应当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计划和目标任务,加以重点保障。

    总之,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

    (张廷皓,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