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联制定《海南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http://www.cflac.org.cn    2006-04-18 10:40   许春媚   海南日报

 

      为了加强行业思想作风自律,经过各文艺家协会众多成员讨论修改,由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制定的《海南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今日出台,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文联召开的海南省文艺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公约的内容有八条,分别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和艰苦奋斗。

    公约内容具体详实,特别是针对文艺界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更是做了具体的约定,为全省的文艺工作者树立了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

    同时,公约中还明确规定,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后果者,一经发现,各文艺家协会将根据情节的轻重和影响的大小,给予诫勉、警告、停止会籍直至开除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