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文艺工作者的立身之本

http://www.cflac.org.cn    2006-03-29 11:08   晨 纲   中国艺术报

 

 

    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他的重要讲话是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的高度概括,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胡锦涛的论述在广大文艺工作者中激起强烈反响,大家表示要深刻领会其中的深刻内涵,不仅要在自己的思想世界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更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才能,为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而努力。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用文艺作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今天文艺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在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一代代的炎黄子孙传承了诚信正义、敬祖爱国、勤劳善良、尊老爱幼等美德。许多经典的艺术作品,也都凸显了这些美德。今天的中国,正处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伟大的时代产生了伟大的时代精神,出现了一大批体现这种时代精神的英雄人物和普通群众……他们既是时代的楷模,又传承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文艺作品讴歌他们的事迹、赞颂他们的精神,就成为文艺工作者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义不容辞的使命。

    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广大文艺工作者应当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这是文艺工作者以自己的优秀作品和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前提。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牢记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能激发文艺工作者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责任感,坚持为人民服务、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的信念,就能把弘扬时代精神的使命贯彻到自己的艺术实践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文艺界涌现出了众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他们正是在恪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上,崇尚奉献、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终于取得了不凡的艺术成就,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文艺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受到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影响,文艺界出现了少数荣辱观淡漠或混乱的人,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形成文艺界的良好风气,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是每一个文艺工作者的责任。

    我们正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征程的起点上,今天的文艺工作者更应该充分认识到弘扬传统美德,保持中华民族精神植被的重要性,在民族历史中深入挖掘创作资源,摒弃历史文化遗留中的糟粕,创作出更多蕴含本民族传统美德、符合本民族审美习惯的作品。文艺工作者不但要坚守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究竟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还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艺术创作的指南,以自己的作品弘扬正气,抵制邪恶,净化社会空气,努力营造和谐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