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人民愿望,道出了文艺家心声,得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广泛认同。
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文艺工作者是社会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明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业责任和社会义务。广大文艺工作者应该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率先垂范,努力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榜样和楷模。为此,特向中国文学艺术界全体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坚持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肃认真考虑文艺作品的社会效果。努力以最好精神食粮奉献人民,回报社会,反对和抵制一切危害祖国、背离人民行为。
二、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文学艺术学养。奋发努力工作,坚持艺术创新。反对和抵制一切愚昧无知、好逸恶劳行为。
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提倡团结合作,反对文人相轻。讲求信誉,以诚待人,献身艺术,淡泊名利。反对和抵制一切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行为。
四、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恪守职业道德,秉持职业操守,注意自身形象,加强道德自律。提倡勤俭节约,发扬奉献精神。反对和抵制一切违法乱纪、骄奢淫逸行为。
全国文艺界同仁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出席中国文联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座谈会全体文艺工作者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