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意境与美感营造
作者:陆一兵 吴畏  来源:中国艺术报

  舞蹈以人体富有韵律感的动作来反映美的生活内容,是具有代表性的动态造型艺术。观众通过对舞蹈形式的审美感知,来想象或创造一个触动心灵的理想时空,这就是所谓的“意境” ,只有为舞蹈作品营造出“动情”的意境美,才能让观众从直觉审美上升为情感审美,从而对舞蹈作品的审美追求产生共鸣。

  舞蹈美感是人们在对舞蹈美的感知、想象、理解的审美过程中,产生了赏心悦目的精神满足后,所引起的愉悦和欢乐的一种心理状态。舞蹈美感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舞蹈美的一种主观反应,它也是舞蹈美作用于社会生活和影响人们的情感与思想——精神世界的中介。一个舞蹈作品若不能引起人们的美感,就不会被人们所喜爱;不论其反映的生活是多么的正确,也不能产生感染人的艺术魅力,不可能达到作者所预期的客观效果。

  舞蹈和一切表演艺术一样,其主要的审美特征就是直觉性。也就是说,它们的艺术形象是直接为观众所感知的。如我们观赏一个舞蹈作品时,它的人物造型、动作姿态以及流动的画面,随着音乐的旋律,一下子就形成一种舞蹈形象的表象感知,一般不必经过理性的思考和逻辑的判断,就可以使我们得到审美的感受。这种舞蹈直觉性,表现为一种不假思索的审美判断,这种直觉的审美判断建立在他过去舞蹈审美经验上,是舞蹈审美的初级阶段。

  意境,主要是指抒情性舞蹈意象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意境分虚实,虚实相生是意境创造的结构特征。实境是指生动、逼真表现出来的景、形、境,即“如在目前”的“象” 。虚境是指由实境引发的想象的空间,乃“象外之象”和“象外之旨” ,其意蕴虚涵,具有暗示性,只能领悟,不能直陈。虚境是实境的升华,它体现着实境创造的意向和目的,体现着整个意境的艺术品位和审美效果,居于灵魂和统帅的地位。但再好的虚境也必须落实到实境的具体表现上,“真境逼而神境生” ,虚境要通过实境来创造。意境创造是情、景结合的艺术,“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 ,“情与景会,景与情合” ,意境是在景中藏情、情中见景和情景交融中创造的。借用王夫之的话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 ”舞蹈艺术也是如此。意境是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共同创造的多层次、整体的、动态的意象,是编导得于心、观者会于意的产物。艺术主体的创造是意境创造的基础和前提,欣赏主体在接受中的再创造,是意境创造的复现、衍生和深化。意境的整体性象征具有朦胧性、模糊性。创作主体的个性、创作的时代性和欣赏主体的个性、欣赏的时代性之间的差异,形成同一艺术意境在创造和再创造的时代、历史背景中的意蕴的变异性。同一艺术意境可以生发出多种不同的阐释,从而构成意境的多义性。意境美的创造是有抱负的舞蹈艺术劳动者刻意的审美追求。真正优秀的舞蹈作品必须是用生动传神的舞蹈语言、隽永深邃的意境有机融合成的一个完美整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舞蹈作品才能传世不朽。

  舞蹈意境美的创造不仅讲究动作、结构安排的对称、均衡,注重场面的丰富变化与和谐统一;还要借助服饰、道具、灯光和象征性的舞美设计,特别是音乐的烘托和渲染,形成多层次的美感效应,从而产生震撼人心的巨大感染力,综合体现多方面的舞蹈意境美。

  舞蹈艺术在本质上是一种抒情性的艺术,和其他艺术一样,它不仅表现形态,也表现情感,观者感情的升华必须建立在对意境美的认同上。一些优秀舞蹈作品,普遍突出的特点就是它们既能使观众产生强烈的视听冲击力,又能造成强烈的情感共鸣,有着较深刻的思想内涵意蕴。欣赏这类舞蹈,一般大多从悦目悦耳进入悦心悦意,再达到悦志悦神;从感性的意会进入到理性的领悟,从而产生意味无穷的审美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