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对于书法的意义
栏目:视点
作者:邓宝剑  来源:中国艺术报

  书法作品出于书法家之手,境界之高下自然和作者的书写技巧密切相关。然而,成就书法艺术的因素绝不限于书写自身,在日复一日的书写训练之外,作者修身进德的功夫也在默默陶染着书法艺术的气象。

  修身与习字属于实践的领域,不过,二者的关系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斟酌前人关于这一问题的不同看法,有助于我们谨慎而不失分寸地把握它。

  有一种看法是,道德直接决定了书法艺术的高下,二者属于本末关系。秉持这种态度的人很多,比如朱子便斩钉截铁地认为人心的邪正直接决定了书法的面貌,心正则字正,心不正则字亦斜。他评价本朝书法在蔡襄之前还是有规矩的,自米芾、黄庭坚等人出来,便江河日下了,而这正是世态衰下的表现。朱子的观念影响极大,后世论书,便兼论书家之德行,并常以德行作为判别的最终依据。朱子重视修身立德,自是儒者的本色,可是把书法看作道德的注脚,也让道德变成俯视一切的君王,不那么亲切了。毕竟,“尽美”的问题不能全然依赖“尽善”来解决。

  当代启功先生注意到书家的人品和书法的水准并不一致的现象。柳公权有“心正则笔正”之语,启功先生历数心正者如文天祥、六祖慧能,指出其书法水平与道德修养并不相称,又以为柳公权书法固佳,而品节有亏,因而下结论说:“是笔下之美恶,与心中之邪正,初无干涉,昭昭然明矣。”启功先生基于史实,反对将道德和书法简单地比附在一起,雄辩而又磊落。不过,若说人品和书法毫无关系,恐怕也并非如此。

  苏轼既不主张书法直接反映人品,也不主张二者毫无关系。他认为由书法来判定人品,就好像以貌取人,并不足据,所谓“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苏轼也从颜真卿的书法中隐然见到作者的气节,他反省说,这其实类似于智子疑邻。不过,苏轼终究没有全然否认书为心画:“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盖皆有趣,亦有以见其为人邪正之粗云。”在他看来,书法作品中与人格相关之处并不在“字画之工拙”——大概即指技巧、功夫,而在书法之“趣” ——当指作品的某种韵致、格调。透过书法之“趣”,尽管不能直接了当地判定作者人品如何,但亦可见到作者的“邪正之粗”,亦即,书法作品的格调与作者的道德修养有某种程度的关联——或许就像人虽然不能在土地上照见自己的模样,但毕竟会在土地上留下自己的足迹。苏轼的观点看似不那么旗帜鲜明,实则体现了更为谨慎的态度。

  “邪正之粗”表达的是道德对书法发生影响的程度,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道德对书法发生影响的方式。若以树木作比喻,书法不是依附在道德之干上的枝叶,全然被道德所支配;道德与书法也不是遥遥相望的两棵树,彼此互不相干;我想,真实的情状是,它们就像并肩生长在大地上的两棵树,每一棵树都通过与大地交换营养而间接地影响着另一棵树,而这大地,正是人的整个生命、全副性灵。

  修身与习字能够相互促进,清人姚孟起对此有比较透彻的阐发。他说:“渣滓去,则清光来,若心地丛杂,虽笔墨精良,无当也。故扬子云:字为心画。”修身进德的工夫让性灵得到淬炼,而性灵的“清光”自然会透过笔墨显现出来。习字也有助于修身,姚孟起又云“临《十三行》能使人心平气和,故圣学终于游艺”“冷看古人用笔,勿参以杂念,是亦收放心之一法” 。习字有助于心气纯和,心气纯和则自会仁心发露,“依于仁”和“游于艺”可谓相互成全。

  修身对习字的助益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书法家并不是为了书法作品的高妙而去修身,修身立德只是尽人的本分;而在书法作品中吐露作者的心性,也是在毫不经意之间,正如前人所说“从自己胸襟流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