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儿童节”有一些“岁数”了
栏目:笔荟
作者:李崇寒  来源:中国艺术报

  有一首歌,在抗战初期的晋察冀地区广泛流传,歌词唱的是,“哈哈哈,谁说我们年纪小,我们有枪也有刀,站岗放哨汉奸一个也逃不了!哈哈哈,谁说我们年纪小,边识字条边放哨,救国责任我们小肩膀也要挑! ”一到儿童节那天,只要日本人不来“扫荡” ,县里、区里就会组织唱歌比赛,这首《儿童节歌》是必选曲目,表现好的孩子,将会收到铅笔作为奖励。

  在艰苦岁月里,庆祝儿童节的到来,是山区孩子为数不多的期盼之一,只不过,当时他们盼的是“四四”儿童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天天向上” ,就来源于1940年4月4日,毛泽东为庆贺“四四”儿童节的题词, 4月12日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以醒目大字发表。此后两年的“四四”儿童节上,毛泽东将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希望寄托在“好生保育儿童”“儿童们团结起来,学习做新中国的新主人”上。

  看来,“新中国的新主人”也不是一直都过六一儿童节的。人们从什么时候起,在4月4日庆祝儿童节,而“四四”何时被六一儿童节所代替,以至后者逐渐成为新中国成长起来的孩子们的集体记忆和重大节日?这一切,还得从一百年前的一场国际会议说起。

  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

  瑞典作家、社会活动家爱伦·凯说过这么一句话,“18世纪是人的世纪, 19世纪是妇女的世纪, 20世纪是儿童的世纪” 。什么意思呢?儿童的存在,和社会意识到他们是一个独立的群体,是两码事。以欧洲为例,直到中世纪末,人们才意识到儿童是一个社会群体,此前,由于婴儿的高死亡率,孩子们活到7岁左右,就正式进入成人生活世界,先是十七八世纪的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发现了人,然后儿童才开始被视为独立的社会群体,“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创造者” , 19世纪末各项儿童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则是对“未来的希望”在法律上的呼应。儿童,从父母的私人财产过渡到文明国家的财产,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

  1925年8月,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第一次会议就是在上述共识基础上召开的。54国代表齐聚瑞士,开会商定有关儿童保护的原则,签署《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 ,旨在敦促参会国在本国推行相关工作,保护儿童,提高儿童地位。一时间,关注儿童事业的组织、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地涌现。会议积极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美日等国响应,美国儿童节设在5月1日,这天,美国儿童获准参观白宫,从总统及总统夫人手中得到糖果、书籍等物。英国以7月14日为儿童节,是日,国王将在王宫举办盛大的游艺会,任何儿童均可参加。

  日本的儿童节比较特殊,有男女之分,以3月3日为女童节, 5月5日为男童节。说来,这两个日子与中国的渊源颇深。3月3日是从“上巳节” (明治维新前为农历三月初三)发展而来,这段时间刚好是日本桃花盛开的日子,也称“桃花节” 。因为人偶是女童节不可或缺的道具,又得名“人偶节” 。按照日本习俗,女童节之前的一两个礼拜,父母会为女儿准备好摆放人偶的陈列架(一般为奇数)和身着日式和服的漂亮娃娃。为了女儿平安成长和将来的幸福,陈列架上放上女官、宫女、乐女等人偶,有的边角摆放有灯笼、梳妆台、日用品、白酒、小方糕等,配以鲜艳的桃花。这些人偶,是女孩的替身,也是她们的保护神,过了3月3日,人偶们就被擦拭干净,悉心收藏,以待来年再用。如果一时忘了把人偶收起来,传说,女孩的婚嫁就会受到影响,将来把它作为陪嫁物带去男方家时,也只能指责它,害真命天子出现得太晚。

  在古日本,有一种习俗,将纸剪出“人形” ,然后扔进河里,寓意身体种种不适皆转移到纸人里,随浪消散,这种用纸人辟邪除秽、祈求健康平安的做法即女童节“人偶”的雏形。与古时中国人在端午节以艾叶做成人形挂在门前有异曲同工之妙。巧的是,日本的男童节就源于中国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只是在明治维新之后统一改为公历5月5日。

  早在屈原故事与端午节结合之前,中国人在五月初五采草药、悬挂艾叶和菖蒲的习俗即已传到日本,当时先民们只当五月为恶月,五月五日为“恶日” ,因蛇、蝎、蜂、蜮、蜈蚣等五毒虫和蚊、蝇等毒虫的肆虐,五月五日最宜“蓄采众药以蠲除毒气” ,攘病驱邪,实质是在五月五日这天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古代日本人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随着武士阶层的兴起,端午节在日本愈发本地化,因菖蒲与日语中的“尚武”“胜负”发音相同,再加上菖蒲的叶子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剑,使得五月五日愈发受武家重视,成了男子武事的节日,有的地方甚至在这天为男子举办“成人礼” ,由长辈们带领年轻男孩登山修行,“作为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子的通过仪式” 。渐渐地,五月五日成为男孩的专属节日,在这天,有儿子的家庭会在家里摆设雄姿英武的人偶,室外挂着鲤鱼幡(取“鲤鱼跳龙门”之意) ,供以菖蒲和米酒,祈求儿子健康成长,出人头地。

  “四四”儿童节的由来

  反观中国, 1925年8月的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上,中方也在场,并签署了《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 ,代表回国后“带来了大会通过的保障儿童的五个原则,引起了国人对于儿童保护运动的认识” 。只是由于政治未入正轨,社会紊乱没落等原因,至1928年4月,以“创导实施各项有关儿童福利事业,为全国儿童谋幸福”为宗旨的中华慈幼协会才宣告成立。在慈幼协会成立契机下,国民政府提出“慈幼建国”口号,并从法律上肯定了儿童的中心地位, 1932年确立4月4日为儿童节, 1935年4月宣布自8月1日起至次年的7月31日为儿童年,专门成立儿童年实施委员会,负责相关活动。

  为什么国民政府选择“四四”作为儿童的节日?按照提议方中华慈幼协会的说法,这天“正值春令,且届植树节,以气候论,南北相同” ,而且又与过去的“三三” (农历三月三日,上巳节) 、“五五” 、“七七” (农历七月七日,七夕节) 、“九九” (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及当时的“十十” (10月10日,即民国时期的国庆节)各节日相互辉映而不冲突,出于传统和现实的考虑,中华慈幼协会建议以4月4日作为儿童节,“使全国儿童明了自身所处之地位,奋发振作,努力上进” 。

  从1932年开始,每年的4月4日,各幼稚园、小学、教育机关,校长、老师、父母使尽浑身解数,开展各式活动,庆祝儿童节的纪念日。各地举行的活动大同小异,无外乎儿童表演节目、接受赠品、参加运动会、讲演竞赛或是书画展览会等,以种种活动深入民众对儿童健康、教育等各方面的认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囿于时代和条件所限,当时真正能够享受到节日快乐的儿童仅限于少数家庭条件较好的孩子,如陶行知所言:“幸运的儿童,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过儿童节,四月四日不过是加强的儿童节罢了。不幸的儿童,就连四月四日也与他们无关,他们在儿童节仍旧是擦皮鞋、拾狗屎、做苦工,挨饿、挨冻、挨打。饿、冻、打,便是他们所受的礼物。听戏,看电影,吃糖果,参加游艺会,没有他们的份。 ”唯有“我们对于儿童幸福要做到全体儿童人人有份,才算是民主的儿童节。 ”那得等到人民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的时候。

  新社会的儿童节

  1950年6月1日,新中国的小主人们终于迎来了第一个六一国际儿童节,代替此前的“四四儿童节” 。说它是国际的,因为这个日子是由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妇联)1949年在莫斯科举行的会议上决定的。这个成立于1945年12月1日的非政府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一次国际妇女代表大会上就确定了其宗旨和任务是:加强全世界妇女的友谊与团结;完全消灭法西斯主义;保卫妇女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权利;保卫儿童的健康。1951年1月以前,总部设在巴黎,后驻地改为柏林。起初有39个国家的全国性妇女组织参与其中,中国就在其列。

  二战结束后的儿童处境并没有变好,有的受尽病痛折磨,一批批死去;有的被迫当童工,在生存线上挣扎,更别提那些死于饥寒交迫的孩子们。在这种背景下, 1949年11月,意大利妇联执行委员海伦·加波罗佐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妇联执行委员会上作了《关于举行国际儿童节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出,为保障全世界各地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教育权等权利,“定六月一日为国际儿童节” ,以悼念在1942年6月10日被纳粹德国屠杀的捷克利迪策村的88名儿童。该提议首先得到了国际教育工作者联合会副主席、苏联妇女代表巴尔芬诺娃的支持。考虑到此次会议“反对帝国主义分子残杀、毒害儿童”的特色,可以想见拥护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国家的社会主义色彩。作为“扭断了帝国主义的束缚枷锁,像一个巨人似的站立起来了”的中国,理所应当地废除旧的“四四”儿童节,选择拥抱六一国际儿童节,以培养中国儿童国际主义的思想,“加强并增进各国儿童间的友谊” 。

  这一晃,就是近70年。历史早已发生巨变,但儿童的节日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