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库里的毒药
栏目:趣味考据
作者:吕壮  来源:中国艺术报

武器库里的毒药

——尹湾汉简《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所见“薰毐”试析

  农民取土引出的汉代武器库记录

  1993年2月的一天,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的村边,几个村民在一个土墩子上取土时,发现下面似乎有墓葬的痕迹。闻讯而来的考古工作者们,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性发掘,清理了其中6座墓。其中,出土木牍22方,竹简133枚,另有绣品、青铜器、铁器、玉器、陶器、漆木器、钱币等各类文物200余件。

  在这些文物中,蕴含历史信息最为丰富的当属简牍了。除了一方简牍外,其余简牍均出自6号墓。根据出土简牍内容推测,墓主人应该姓师,名饶,字君兄,生活于西汉成帝时期,生前曾担任东海郡的功曹史。今天的温泉镇,在西汉末年,属于东海郡东安县,墓主人或许就是本地人,死后归葬家乡。

  这批简牍内容十分丰富。其中有一方木牍,正反两面书写,题名为“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 。武库,就是武器库的意思。永始,是西汉成帝的年号。永始四年,也就是公元前13年。兵车器,包括兵器、车马器以及其他军需物资。集簿,相当于今天的统计报告。古文献学者李均明指出,这份簿籍是迄今所见有关汉代武库器物最为完备的统计报告,指标项目多、数列明确,是我们了解汉代武器装备的珍贵史料。

  这一方木牍正面6栏,背面5栏,每栏23 - 26行不等,内容则分为乘舆兵器、车马器和库兵器、车马器两大部分。乘舆,指的是皇室拥有的器物。也就是说,这个兵器库藏有皇室使用的器物和普通器物。这些兵、车器被按照一定的顺序,逐项记载名称与数量。以兵器为例,先是远射兵器,如弩、弓及其备件,然后是甲、盾等护身器具,再之后就是剑、戈等格斗兵器。在木牍最后,列有总的统计数字,兵、车器共240种, 23268487件。从数字来看,库藏极为庞大,其中单弩机就有537707件,据此推算,至少可以装备50万人以上的军队。

  不过,除了这份永始四年的武库库藏统计簿外,武库的其他信息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为什么这份簿籍会出现在身为郡功曹史的墓中,也成为历史之谜。

  “薰毐”是毒还是药?

  在《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木牍的背面第4栏靠右位置,记有“薰毐八斗”四字。在数量庞大的武器装备以及军需物资中,只有区区八斗的“薰毐”是什么?又是被用来做什么的?

  先看“薰毐”二字的字形。西南大学教授张显成认为,“毐”即是“毒”的省笔字。而目前所见在汉代简帛及碑刻中的“毒”字,也证明了这一观点。例如,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湖北江陵张家山汉简、东汉摩崖石刻《石门颂》中,“毒”字被省写一横,写作“毐” 。因此,“薰毐”即可认为是“薰毒” 。

  薰毒是什么呢?目前有两种观点。张显成认为,薰毒就是薰陆。 “毒”与“陆”字在音韵上相通,而薰陆就是乳香,是一种香料,并且有止痛长肉、调气活血的药用价值。而武库储存薰毒,是用来做战备药物,治疗跌打损伤。不过,在笔者看来,即使毒、陆相通,也不能认定薰毒即薰陆。首先,从时间上来看,薰陆原产于地中海、红海地区,见于文献记载是在西晋时期,西汉中晚期是否已经传入我国,还缺少文献佐证。另,西汉南越王墓曾出土过一种西方香料,仅仅26克,考古人员认为此物因“被视为珍品,而放入墓中。 ”可以想见,产自更为遥远的地中海地区的薰陆,应当极为珍贵,自然不会作为药品应用于战争。其次,在《武库集簿》中,并未见到除薰毒外的可作药用的器物的记载。在目前所见的最早的使用薰陆的处方中,薰陆都是与其他药材一同使用,从未见单独使用的案例。因此,将薰毒认为是薰陆,是一种战备用药的观点,尚不能成立。

  李均明则认为,“薰毐,疑指熏烟的原料藁艾之类。集簿见熏毐8斗,以容量计,当为原料之类,非器物。 ”这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方向。 《说文》中“熏”“薰”同在“艸部” ,“熏,火烟上出也。从屮,从黑。 ” “薰,香草也,从艹。熏声。 ” 《急救篇》颜注曰: “薰者,烧取其烟以为香也。 ”所以,“薰”可与“熏”通。 《说文》释“毒”曰: “厚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从屮,毐声” 。由此看来,薰毒应该与有毒植物有关,且燃烧之后所产生的烟雾具有一定毒性。然而,武库中的熏毐具体是何种形态,以及如何使用,仅凭尹湾汉简,难以判断。所幸在另一份新出的简牍材料中,我们又看到了“薰毐”的踪影。

  游侠使用的薰毒

  长沙五一广场出土的东

  汉简牍中,有一枚也出现了“薰毐”二字,整理后的释文及断句为:“月时米、粟,候、誧皆受,不雇直,受所监臧(赃)并二千二百,凡臧(赃)三万三千七百。案:斗侠薰毐射伤人。对杀人,亡。后为不知何人所杀,何人贼杀人,亡。辄与平法掾。 ”这是一个司法文书,“斗侠薰毐射伤人” ,就是其中一个案件。 “侠” ,可通“挟” 。司马贞《史记索隐》释“游侠”之“侠”时称: “侠,挟也,持也。 ”

  薰毐即薰毒,薰毒自然不能直接射伤人,斗侠当是使用经过薰毒加工的箭矢射伤人。张家山汉简中有相关记载,私人不能随意携带使用堇毒或米崔制作的毒矢,并严禁制作堇毒或米崔,违反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这里出现的堇毒或米崔,大概就是现在的乌头和附子。文献记载,在乌头中提取的汁液,涂抹在箭镞上,可用来射杀禽兽。想必五一广场出现的薰毒,也应是指经由有毒植物加工制作而成的毒药,并可以某种方式将毒性施加在箭镞之上。张家山汉简还记载,官府对毒药、毒矢的管控十分严格,即使是公务使用,用后隐匿或未按期归还,都会受到处罚。正因为如此,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薰毒会出现在武库中了。

  薰毒是如何施加在箭镞之上的呢?根据“薰”字文意,或许是通过燃烧产生的毒烟给兵器施毒。如果是用于给兵器施毒,与武库中庞大的军械储备相比,分量实在很少。或许仅仅是给一些重要的兵器施毒。不过,根据薰毐的特性,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利用薰毒产生的毒气、毒烟防御敌人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