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书院,功莫大焉
——关于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几点建议
栏目:国学纵横
作者:朱汉民  来源:中国艺术报

  当代中国的崛起应该理解为一种文明的崛起,中华文明复兴逐渐成为一种全民族的自觉追求,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中国传统国学全面进入中国人的文化生活,其实正体现了中华文明复兴和崛起的要求。正是由于中华文明复兴的时代背景,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就不仅仅是一个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而应该成为当代中国重大文化战略、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儒家文化遗产的文庙、书院应当成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殿堂,成为中华文明传承发展的文化驿站,成为中华文明复兴的重要基点。

  管理体制应合乎儒家文化遗产特点

  我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儒家遗产546处,包括文庙327处、书院144处,它们分别属于文化、教育、旅游、园林及其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管理。其中有管理得好、作用发挥得好的,也有管理不好、作用发挥得不好的。应该积极探索更加合乎儒家文化遗产特点的管理体制。

  我们要注意儒家文化遗产的特征,它既不同于皇家宫廷建筑,也不同于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作为儒家文化遗产的文庙、书院等具有自己的文化特点。儒家士大夫、乡绅等是文庙、书院的创建者和主持者,他们通过文庙、书院以推动知识传播、道德教化、文化积累,在社会基层从事道德教化、知识传播、文化建设的工作。我们要继承这一文化传统,要让那些有志于在社会基层从事道德教化、知识传播、文化建设的民间社团、社会力量、公益组织的各种力量,参与到儒家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文化工程中来。应该通过全面调动地方政府、公益性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等参与力量,探索、实施政府与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多种途径,将作为儒家文化遗产的文庙、书院打造成为地域文化、社区文化的重要基地。

  应该将中国书院联合申遗列入规划

  从世界文明的宏观视野考察,中国书院既是世界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独特教育模式,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儒家文明的典型形态。要充分认识中国书院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应该充分认识到关于重要书院联合申遗,是一件有关中华文明的理解和认同的重大问题。书院作为一种绵延一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教育体系和儒家文明典范,具有一系列人类文化的普遍价值。书院代表了世界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独特教育模式,也体现为世界文明体系的一种独特类型。书院鲜明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追求知识与道德的普遍价值,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模式和教育形式。书院现存的建筑设施以及学规、学箴、教学法、读书法等碑刻、匾额,均是这一独特教育模式与文化传统的见证。书院也是中国古典建筑艺术的独特类型。在中国古典建筑艺术体系中,除了帝王的宫廷陵墓、佛道的寺庙宫观、民间的村落庭院等类型外,还有一种反映中国古代士大夫生活与观念的类型——儒家士人建筑。

  书院是儒教文化最为杰出的典范,书院建筑是儒家士大夫建筑类型的典型形态。中国留下了众多的书院遗产,其中不少已经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书院其实就是重要的人类文化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价值。为了进一步强化儒家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能够将中国书院联合申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列入儒家遗产保护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