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苗家儿女》中音乐舞蹈元素的
应用与功效研究
作者:陈洁  来源:中国艺术报

  ◎电影《苗家儿女》通过将苗族独具代表性的乐器芦笙以及极具苗族特色的音乐舞蹈等融入剧情之中,不仅让整部影片的主题思想有了艺术化的升华,更为苗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添砖加瓦,亦为电影音乐的民族化发展提供了有效借鉴。

  《苗家儿女》是由江南电影制片厂出品,陶金执导,师伟、凌之浩、朱莎等主演的剧情片,于1958年上映。影片在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拍摄完成。影片中的音乐和舞蹈有些源自融水苗族的原生态音乐,有些则是改编创作而成,无论源自传统的作品还是创新作品,都有助于影片中的苗族音乐、舞蹈走出大山、走进了广大观众的内心深处。

  苗族音乐展现电影主题

  电影《苗家儿女》主人公卡良是苗族头一个参军的青年,他继承了苗家的优良传统,在部队英勇打击敌人,获得了战斗英雄称号。复员回乡后,他沿途看到大苗山几年来发生的变化,十分兴奋,激发了建设家乡的雄心。

  电影以苗族芦笙音乐开篇,引出片名《苗家儿女》。随后画面中卡良走进阔别三年的家乡,看到家乡的巨大变化,心情豪迈地唱出根据苗族音乐素材创作的歌曲《回到亲爱的家乡去》。歌曲开头一个八度大跳的“啊!”表达了卡良心中对家乡的万千感慨,他感慨“我回到了亲爱的家乡”的喜悦心情,更感叹家乡的巨变——“看茂密的山林像太阳,层层梯田闪银光,我的苗山那换上了新装”。走上高山,卡良听见了歌声,一路随着女声二重唱的歌声“苗家的瓜果遍地香,苗家的生活甜过蜜糖……”,他翻过高山看见孩童在河边嬉戏,看到青年男女正在河边以对唱、轮唱、混声合唱形式叙述苗家瓜果飘香、生活甜过蜜糖的美好。卡良再发感叹“啊!我回到了亲爱的家乡。我背着那火箭上的军装,怀着那社会主义理想,我走上了这建设的战场”,借此表达自己建设家乡的雄心斗志。

  芦笙,是苗、瑶、侗等少数民族最主要的传统乐器,其中以苗族使用最多。走下山坡,卡良看见正在吹奏芦笙的小孩,“la sol la mi”“mi la sol la”的主旋律让三年不吹芦笙的卡良心向往之,提出吹奏的想法。小孩回答:“您要是吹得比我好,我就把芦笙送给您。”卡良接过芦笙吹起了熟悉的曲调“mi—mi,re do mi sol, re do mi sol re do la”,用自己耳濡目染、从小习得的芦笙曲赢得了家乡同胞的认同,小孩将承诺的芦笙赠送给技艺高超的卡良。影片把苗家人对芦笙的尊重与热爱、芦笙技艺的代代传承都融入剧情中,让观众在感受到苗族芦笙音乐的同时深深感知苗家人善良、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月三”对歌定情

  苗族“三月三”,又称之为“挑葱节”,是由苗族古老的男女青年恋爱节日所演化而来。据传每年农历“三月三”,苗族男女以挖野葱为名,齐聚在山坡上,边挖野葱边说话边唱苗歌,此习俗一直延续至今。所以,苗族的“三月三”又被称为“苗族情人节、爱情节、谈爱日”,每逢农历三月三日这天,苗族的姑娘们会换上节日的盛装,苗族的小伙子们则口衔木叶、成群结队地来到歌场,在庆祝春耕播种的同时,于人群中寻找心上人。当苗族小伙邀请姑娘对歌时,姑娘接了歌,就说明彼此情投意合,两人可以继续对唱情歌。影片中春亮和迈香在“三月三”芦笙踩脚舞中结识定意,并在山坡上以一首男女声对唱《满山的葡萄红艳艳》互叙情意。这首作品由周明震作词、黄准作曲,张振富、耿莲凤演唱,歌词以物喻情,将满山的葡萄比作春亮对迈香的爱意,因为迈香曾借葡萄表明自己的心意。

  此处,春亮唱:“满山的葡萄红艳艳,摘串葡萄妹妹你尝鲜,靠近身边问一句,这串葡萄甜不甜,这串葡萄甜不甜?”迈香唱:“手接葡萄放嘴边,颗颗葡萄情意绵,转过脸来答一句,早摘的葡萄不够甜,早摘的葡萄不够甜。”春亮唱:“西边乌云东边明,又想落雨又想晴,花苞先要雨来洒,雨洒花醒天就晴。”最后是春亮、迈香二重唱:“雨洒花醒天就晴,雨天晴亮晶晶,哥有意来妹有情,今年情意种下地,来年成树好遮荫,好遮荫。”

  歌曲采用男问女答的形式,展现了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时对歌的场景,表达了苗族青年男女恋爱中的智慧——借葡萄喻情,借花、树喻爱。

  祝福歌声送新人

  苗族婚俗礼仪众多,包括婚前、迎亲、婚礼、哭嫁等,其中婚礼中新郎将新娘娶回家后,新郎新娘要举行拜堂仪式,并向长辈和宾客敬酒,接受他们的祝福。影片中春亮和迈香的婚礼现场,为卡咪和周老师敬酒时,党支书卡咪唱出“大苗山上杨梅甜,杨梅树下把情连。杨梅好吃树难种,相爱应当要长年”,既劝诫两位新人要珍惜身边人,又祝福新人幸福万年长。周老师也入乡随俗唱起了“一个芦笙六条管,六条管柱共一音,你们虽是两个人,两个人来一条心”,祝愿两位新人永结同心。两个人演唱的曲调相同,歌词却不同,这是少数民族民歌中最常见的一曲多词、曲不变词万变的形式,特别考验歌者的文学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体现了影片创作者的水平。

  “芦笙舞”推动情节发展

  苗族在重要的传统节日里都要吹芦笙,并伴以舞蹈,演出规模庞大、气势磅礴。芦笙在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苗族小伙子与姑娘约会时,芦笙就像是“红娘”;当他们对姑娘倾吐爱慕之情时,芦笙就是美妙的“语言”。影片中导演设计了两次芦笙舞蹈的场景——

  场景一是展现苗族青年男女大聚会围着“芦笙柱”跳《芦笙踩脚舞》,场景中的芦笙音乐是《苗族踩堂曲》,芦笙舞蹈为《芦笙踩脚舞》,舞蹈以围圈方式进行,意指集中、聚会、民族大团结,之前春亮和迈香就是在跳芦笙踩脚舞中相识相恋,最终走进婚礼殿堂的。

  场景二是婚礼现场的《嘎略》芦笙舞,吹奏的是《嘎略》芦笙曲。据融水苗族自治县苗族果哈非遗传承人覃毅光回忆,《嘎略》芦笙曲是表达辉煌、繁荣昌盛、日子好了的意思,由一人吹奏《嘎略》芦笙曲,一人拿棍子表演苗族武术,看似双方在互相配合进行可分可合的表演,其实是舞棍者在时时刻刻保护着芦笙。芦笙是苗族人民的良伴密友,劳动之余或婚嫁喜庆之日,苗族人民都要吹奏芦笙和跳芦笙舞。影片中第一次出现《嘎略》芦笙曲和舞是卡良出现在婚礼之前,由一笙一棍表演,但因配合不到位表演被迫中断,引出卡良的到来,同时预示着卡良的恋爱中断。第二次是在卡良参加春亮的婚礼时,看到新娘正是他参军前暗恋的姑娘迈香,这使他感到十分失望,为了缓解尴尬的现场,导演设计了集体舞形式的《嘎略》芦笙舞,再次点燃婚礼现场的热闹气氛,可谓巧夺天工。

  综上可知,电影《苗家儿女》通过将苗族独具代表性的乐器芦笙以及极具苗族特色的音乐舞蹈等融入剧情之中,不仅让整部影片的主题思想有了艺术化的升华,更为苗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添砖加瓦,亦为电影音乐的民族化发展提供了有效借鉴。

  (作者系梧州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江流域民间文献研究中心(桂教科研[2019]17号)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