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乡村民宿鲜活的艺术图式
作者:庹玲  来源:中国艺术报

  自2003年左右“家庭旅馆”概念被引入国内,至今已有近20年时间,中国民宿以其独特的用户体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着全世界的消费者。乡村民宿从最开始简单淳朴的“农家乐”、乡村别墅,渐渐演变为主打生态自然的休闲山庄、精品客栈,再到目前一部分乡村民宿更加追求极具生活美学的“田园综合体”。短短20年,中国乡村民宿已极快的适应性和极强的生命力逐渐与国外接轨,究其本质,在于中国政府对农村问题的重视、人民对旅游产业的热爱和城市对乡村经济的反哺。当然,也离不开中国乡村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勤劳的农村居民。

  近几年,乡村民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考验,在出现泡沫化增长之后遭遇突发的行业洗牌和清退,正好让乡村民宿从业者能够停下疾驰的脚步,开始自查和反思。通过梳理其发展脉络来定位新时代的发展模式,乡村民宿正在通往一条超越物质与现实、追求精神与情感的发展道路。而艺术的本质就是精神的凝聚、情感的表达,未来的乡村民宿,正在成为活着的艺术图式。

  乡村民宿发展历程

  一、1984年-2006年,中国乡村民宿的萌芽发展时期:酒店替代品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主要以国营饭店及招待所为主。改革开放后,一些台湾地区的商人携带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理念来到大陆,投资建设高端酒店,并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标准。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一些著名景区因酒店太少、住宿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使得周围乡村的“农家乐”、家庭旅馆大批出现,这应该是大陆乡村民宿的雏形。1998年以后,农家乐、家庭旅馆增加了更多的“吃、住、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凭借田园风光、农家美食、乡土民俗吸引着城市居民,渐渐突出了其与酒店招待所的差异。

  二、2007年-2016年,中国乡村民宿的“百家争鸣”时期:乡愁文化缩影

  这一阶段,云南、福建、浙江等地热门旅游目的地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民宿发展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具备了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其他各地开始纷纷效仿,涌现出了大量精品乡村民宿集群。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浙江湖州莫干山民宿群。它结合优美的山水环境和古老的建筑与文化,让有主题、有美景、有情怀的乡村民宿与传统酒店完全脱离,展现能够产生联想、情感和记忆的乡土特色风貌。这一模式激发了传统闲置农居的生命活力,它们代表的农耕文化缩影、散发的乡愁情怀仿佛指引“城市游子”归来的指路明灯。在这之后,从地方自发到国家引导,乡村民宿开始遍地开花。

  三、2017年至今,中国乡村民宿的重塑升级时期:文创度假地

  这一时期,各地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巧借乡村民宿经济带动乡村发展,让乡村民宿在整个国家旅游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这几年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发布民宿标准、地方组织开展民宿评级、相关平台分割市场与房源,再到疫情迫使旅游行业放慢脚步,乡村民宿经历了快速发展、停摆、重启、复苏、热爆到回归常态的历程,在此过程中,民宿行业不得不开始修炼内功、重塑升级,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政府的关注带来了资本的进入,很多对乡村民宿行情看好的企业、对乡土田园生活眷念的个人,合力让乡村民宿从简单廉价的“农家乐”服务升级到内涵高端的生活美学服务,经营者引入高级设计师和艺术工作者,对软硬件进行双重升级、联合地方政府与企业汇聚相关产业进行旅游文化综合体开发。此时的乡村民宿已从最开始的住宿设施,演变为经营者营造、展示、传递和分享游客喜欢的文创生活方式的度假目的地。

  未来展望:一种全新的生活艺术

  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各行各业的发展着力点。这两年火爆异常的黄河宿集、阿那亚黄金海岸似乎揭示了乡村民宿未来发展的方向——如原汁原味的乡野、亲密关系的融合、品质格调的聚集、精神艺术的具现等。当今,人们对生命更加敬畏、对梦想更加渴求、对情感更加珍惜,更加需要一个风光奇异的地方遗忘世俗的烦扰、一个温柔包容的地方抚慰心灵的创伤、一个意气相投的地方认同思想的价值、一个纯净安宁的地方得到灵魂的升华。未来的乡村民宿,应该是在度假目的地的基础上更重视住客非物质层面的引导、交融甚至塑造——是偏僻稀缺的净化角落,是高端贴心的造梦空间,是同心合意的熟人家园,是文化艺术的认同平台。

  新时代的乡村民宿作为一种生活的艺术,凝聚着最原汁原味的乡土景观、最真心真意的情感体验、最本源本意的人性升华。无论是乡村民宿的造物者还是享用者,都可以在这其中找到真实的自己,进而进化为个体的高级形式——集群,在自我认同与他人支持中继续壮大本体的精神力量,使自己从集群中脱颖而出,达成只有在艺术图式里才能触碰的超我境界——成为理想中的自己。可以说,如今的乡村民宿是让人们找到更好的生活,未来的乡村民宿是让人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作者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讲师,本文系2020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后疫情时代湖北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Q2020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