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礼治的核心内涵探析
栏目:视点
作者:刘桂鑫  来源:中国艺术报

  礼治,即以礼治国,作为古代统治者维护阶级利益、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礼治是统治者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礼仪规范来治理国家和统治人民,要求统治阶级和贵族乃至平民都各安其位、遵规循礼,进而有效巩固社会等级秩序及家族伦理规范,维持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礼治开始于西周。商、周之际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制度与文化变革最为剧烈的时期之一,“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西周礼治的核心主旨即在于把自周王、诸侯至庶民等各阶层统合成一个既等级森严又富有血缘人情的道德整体。此后,礼治经历东周、秦朝礼崩乐坏之后,在汉代得到里程碑意义的复兴。西汉吸取总结秦亡的教训,在皇权以及儒臣的持续努力下,发展了儒家礼治思想并用于治国实践,自此正式开启了礼治复兴时代。汉代礼治是以礼治国的成功实践和复兴发展,其治国理政中的丰富礼治理论策略继往开来、兼收并蓄,其核心思想对于后世治国理政乃至当代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建设文化强国,都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汉代礼治之礼乐教化

  礼治之“礼”,具体涵盖礼仪、礼乐、礼俗、礼制和礼教等方面。寻常之“礼”,只是道德观念的外在体现,作为行为规范主要由舆论维持,但治国之“礼”则具有政治性和强制性,以及明确的目的性和完整的体系规制。汉代礼治的核心内涵主要体现在礼教和礼制两方面,即一方面用礼仪道德原则标准教化百姓和稳定社会秩序,构建有助于稳定发展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以礼仪、礼乐行为规范和思想原则进行吏治、法治、文治及德治等,将“礼”以国家制度法律的形式推广贯彻,用以稳固封建统治。

  具体而言,汉代礼乐教化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以“五性六情”及“三纲六纪”构建社会阶层的网络体系。“五性”指仁义礼智信,“六情”指喜怒哀乐爱恶。汉儒把它们组织成更精致的先验性情论,成为礼治的人性论基础。“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谓敬诸父兄、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义。纲和纪是种大、小原则,大者为纲,小者为纪。“三纲六纪”是以宗族血缘为核心纽带,进而推广至君臣、师生、朋友等社会关系,按照亲疏、长幼、尊卑、上下等原则把社会各阶层组成一个井然有序的整体。二是高度重视办学施教。自汉武帝建立起上自中央太学下至地方郡学县学的教育体系起,两汉历代帝王均高度重视并不断推进拓展,把礼乐教化与教育制度、官员选拔制度紧密结合,使礼乐获得迅猛传播。班固《两都赋》所言,“是以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献酬交错,俎豆莘莘,上舞下歌,蹈德咏仁”,并非完全是文学家的夸张虚构。三是在思想观念上,汉儒发展出“天人感应”说,把“礼缘人情而作”的观念与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相结合,竭力协调情、礼冲突。这些观念为礼治提供了理论基础或指导原则。

  汉代礼治之礼法并治

  汉代礼治,一方面吸取了孔子的礼学思想,孔子在承袭周礼内核思想的基础上,构建了以“仁”为核心、以“经国”为目的、以“复礼”为愿景的“礼治”思想体系;另一方面还汲取了荀子一派儒法结合理念,承认刑罚和礼制各自不可替代的功能,实现了礼治和法治的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开始了礼法结合的历史征程。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是汉代礼治的突出特点,兼具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双重价值内涵。礼治本身就是礼数道德和法律制度的结合,是礼的法律化和强制化,以法令规章制度的形式规范臣民的生活实践,实现国家社会的稳定有序。自叔孙通“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史记·叔孙通传》)以制定朝仪起,“杂王霸之道”即为汉朝统治之家法。史书称赞汉宣帝为“中兴之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使“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汉书·宣帝纪》)东汉光武帝、明帝承继这种“杂王霸之道”而为史家标榜为治政典范,称赞他们“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达”“故后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后汉书·明帝纪》)汉代礼法并治主要表现为:礼的根本原则转移成为法的原则,礼所主张的等级分化和行为准则正式实现固定化和法制化,礼所推崇的家族伦理正式制度化。各种礼具体化到了宗庙祭祀、宫廷礼仪、官吏治理、司法刑罚和治国律法乃至家族内部长幼尊卑等各个方面。比如确立先教后刑的原则,根据伦理纲常和亲属关系来定罪量刑,允许母子兄弟相代死、亲亲可以互相包庇藏匿等。汉代开始,礼治正式作为一种可见的、强制的规则制度,在历代治国理政实践中被广泛深入地贯彻下来。

  汉代礼治从兼采包容到独尊儒术,从秦朝以法治国发展到以礼治国、礼法并治,不断更新丰富古礼和创新新礼,经历了汉高祖到文景时期的萌芽、武帝时的独尊儒术、宣帝时期的确立和东汉的成熟阶段,在“礼乐教化”和“礼法并治”这两个核心思想举措的基础上,一边弘扬伦理道德,提升民众思想文化素养;一边将“礼”制度化、法律化,用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王朝的大一统局势。但纲常伦理过度抑制人的正常欲望,容易导致社会发展失去动力;礼所包含的尊尊亲亲的原则过度膨胀而忽略公正法治,容易产生人治弊端,阻碍了中国古代法治文明进步。

  通过对汉代礼治核心思想内涵的探究,我们能够看到当今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中汲取合理成分可用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实践。

  (作者系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22年“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类课题“汉魏六朝礼仪文学与礼制语境研究”的研究成果,编号2022QGRW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