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字书写,从“人”还是从“入”
——浅谈“陕西考古博物馆”题字
栏目:落墨
作者:张翔宇  来源:中国艺术报

  全国首座考古学科专题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已于4月28日对公众试行开放,该博物馆的建成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但正是这样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博物馆却在题字上引发了一定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陕”字的写法。

  该馆名招牌由著名考古学家石兴邦先生书写,石先生同时也是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所长,由石先生题写馆名本身便颇具意义。如果搁置“陕”字争议的问题,石先生所题笔力劲健,并无不妥。

  要解释清楚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大致追溯“陕”字的形体演变过程。

  《说文解字》卷十四“阜”部下“陝”(图1)字条说:“弘农陝也。古虢国,王季之子所封也。从阜声。失冉切。”也就是说陝是地名,也是一个形声字,右半部“”是其声符。此“陝”字即今天“陕西”之“陕”字。但不同版本的《说文解字》此字写法却颇有不同,如经中华书局影印颇为流行的陈昌治刻本中此字的篆形右部为“夾”,释形为“从阜,夾声”,篆形也与同属“阜”部的“陜”(图2)字相同,“陜”字《说文》解释为“隘也。从阜夾声。矦夾切。”

(图1)

(图2)

  那么,要厘清“陕”字字形,关键在于辨析“”与“夾”。

  《说文解字》卷十“亦”部有“”字,说:“盗窃怀物也。从亦,有所持。俗谓蔽人俾是也。弘农陝字从此。失冉切。”这里明白无误地指出了“陝”字的右边即这里的“”,反切与“陝”字相同,都是失冉切。此字从“亦”,“亦”即“腋”本字,篆书字形即以两点指示两腋。“”的意思是人的腋下有东西。 《集韵》解释“”字说:“有所持,从二入,与夾从人别。”《集韵》指出此字从“入”,与从“人”的“夾”字不同。

  而“夾从人”的“夾”字,《说文解字》卷十“大”部:“持也。从大侠二人。古狎切。”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夾简化字作‘夹’。字形表示二人夹辅一人。古人画图,往往把尊者画得比卑者大,所以‘夾’字中间人形大,两边人形小。”“夾”“”二字无论构形、字义还是读音均有较大区别,在古文字阶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再比照其余版本《说文解字》可知,陈昌治所刻《说文解字》“陕”字篆形和其后释形文字均属刊刻错误。

  此外,据季旭昇《说文新证》:“从亦省,十声(或从叶声),陝字从此得声。……秦文字卅四年蜀守戈‘陝’字又旁‘大’形腋下渐讹为‘入’形,《说文》释形或由此类字形致误。”也就是说“”字“腋下”的两个部件或许原本并不是“入”,但这并不影响在小篆阶段区分“陝”“陜”二字,仅作一补充。

  到了隶书时代,《张迁碑》中的“陕”(图3)字写法与今天的简化字已经十分相似,这样,新出现的“陕”形也成为了关注的重点。顾蔼吉《隶辨》:“陝县之陝从从二入,陜隘之陜从夾,夾从二人。碑书为夹,夹即夾字,陝与陜相混无别。”又说:“愚考《说文》陝县之陝从两入,陜隘之陜从两人。变隶不分,以陜为陝。别作狭以代陜,而专用陜为陝县字。”

(图3)

  这两段话向我们传达了两个有价值的信息:一,隶书碑中出现的“夹”就是篆书中的“夾”;二,“陝”与“陜”二字在隶书时代已经混用,都可以表达“陝县”中“陝”字的意义;三,“狭”在使用中基本替代原本“陜隘”的“陜”字。就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而言,可以简单概括为:“陕西考古博物馆”中的“陕”字使用“陝”“陜”“陕”三种字形都有其依据,都是正确合理的。三国《曹真碑》中“陝西”作“陜西”(图4),北魏《穆亮墓志》作“陕西”(图5),抱经堂丛书本《白虎通》作“陝”(图6)。汉代以后的手书墨迹、版刻古籍和石刻文献中,“陜”和“陕”更为常见,反而是与古文字构形关系最紧密的“陝”较少见。

(图4)

(图5)

(图6)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称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按照这一定义,“陝”“陜”可算作部分异体字,“陝”“陕”可视为狭义异体字。应当注意的是,仅是前文所讨论的字形间就存在假借、讹混等现象,汉字中还存在大量俗字,且傅山、郑燮等书法家也喜用异体字和由古文字直接隶定的字符,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汉字的使用存在诸多复杂的现象。

  在了解了以上信息后,再来看陕西考古博物馆的题字,实际上存在三种不同的形象:一、博物馆建设过程中采用电脑字库所集小篆体,首字作“陜”,当属别字;二、石先生所题刻于石上的行楷书,即争论焦点,此字与以上所列举的“陕”字字形均不相同,而是将“陕”字右部两点换成两“人”;三、博物馆建成后替换小篆的行楷书,除首字外与第二种字迹相同,应是在第二种基础上重写“陕”字而成。

  直接将第二种题字中的首字定为错字并不容易,“陕”字的确存在一定数量的异体字,但笔者检索资料的过程中也确实未发现石先生所使用的字形,这一字形即便存在也可说是十分罕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中有关规定,“陕西考古博物馆”属于“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当然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作为一个面向公众、“集考古发掘、科学研究、文物保护、教育展示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考古研究机构”,在招牌上采用正确、合适的字形显然是更为妥当的做法。而据媒体报道,目前陕西省考古博物馆这几个大字中,陕西的“陕”已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