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栏目:观察
作者:王婕  来源:中国艺术报

  1993年MP3音频压缩技术的发明促使了数字音乐的诞生,所谓数字音乐,即一种用数字格式存储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输的音乐新形态。主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进行储存、传播和消费,无论被下载、复制、播放多少次都能够保证不影响音质。基于数字音乐优于传统音乐的低成本、易操作、即时性和便捷性等一系列优势,其一经出现便获得世界各国政府和大众的关注而发展迅猛,数字音乐产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大规模发展开来。随着多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的飞跃发展,我国数字音乐产业也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发展成果,基本上保持了与世界同步的发展速度。但另一方面,无线通讯和互联网技术革命为音乐产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冲击,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近几年来也迎来了发展瓶颈,其中音乐版权问题就是各国数字音乐产业共同面临的最大难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当下我国数字音乐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从而发现总结我国数字音乐面临的主要发展阻碍,在此基础上从宏观角度对我国数字音乐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探讨,旨在为缓解当前我国数字音乐面临的困境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策略建议。

  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现状

  数字音乐自1999年进入中国市场,经历了起步阶段、蓬勃发展阶段、市场整顿阶段和新商业模式探索阶段。虽然时间不长但发展成果却有目共睹,随着传统音乐形式的落寞,数字音乐崛地而起成为新时代的热门和焦点。时至今日,我国数字音乐的发展依旧势头强劲未来可期,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社会环境层面,近年来我国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大众的文娱需求,直接为数字音乐产业市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支撑。政策层面,政府也给予了数字音乐产业一定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努力推进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正规化。比如2015年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深入开展数字音乐的支持。技术方面,数字音乐的发展同样离不开网络支持,随着5G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高普及率和音乐类软件的持续开发也为数字音乐产业拓展了用户市场,创造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区块链技术、AR技术也为数字音乐发展提供了更便利的技术支持。数字音乐自身也在不断创新产业模式,致力于推动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同时,数字音乐产业链的初步建立也推动了数字音乐产业化进程,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型增长点和着力点。

  但是,当前我国数字音乐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和阻碍,如果不针对现阶段所暴露的发展问题进行决策研究,探索新型发展机制,我国数字音乐就将迎来发展的停滞期。根据调查分析,当前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第一,最首要也是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数字音乐版权问题。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数字音乐侵权现象层出不穷,原创作品保护难度较大,维权效率低,直接成为了制约数字音乐发展的瓶颈。目前,盗版音乐在数字音乐市场上占据了较大份额,这种环境直接消磨了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新积极性,侵害了音乐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冲击了传统音乐的版权权威,严重打击了数字音乐销售额,最终阻碍了数字音乐创新发展。第二,数字音乐缺乏内容创新,过度注重经济效益。当前随着数字音乐产业化和商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音乐创作者和企业逐渐背离了数字音乐的文化内涵本身,过度关注经济效益。同时音乐产品过度迎合市场,音乐内容抄袭情况屡禁不止,盲目跟风和低俗恶趣音乐现象层出不穷,音乐产品缺乏新意和文化内涵,数字音乐质量有待提升。第三,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有待调整。当前我国用户在音乐产品的消费上不适应付费消费的习惯,多趋向于免费享受音乐成果,我国三亿多在线音乐用户中付费用户仅仅站到400多万,这种现象直接导致正版音乐网站销售额低迷。第四,数字音乐产业链各环节缺乏良好合作联系。当前数字音乐产业链的主导位置在于运营商,其地位的不可撼动会阻碍其他利益主体的公平竞争。第五,数字音乐商业发展模式单一等。

  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趋势

  鉴于当前我国数字音乐的发展现状和困境,我们急需结合当下时代和社会环境,发动各方力量积极进行数字音乐产业模式改革,完善我国数字音乐发展机制。当前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第一,重点关注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问题。政策上,政府正在逐步加强对数字音乐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司法上,需要不断完善音乐版权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抄袭侵权等窃取他人知识成果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同时完善数字音乐知识产权维权诉讼机制,促进维权便利化和高效化。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尤其是数字音乐行业的法律权利义务意识。数字音乐行业企业自身而言,要加强对旗下原创音乐作品的保护力度和对抄袭作品的打击力度,创作者自身也要加强维权意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要加强,努力维持健康良好的数字音乐市场环境。第二,进一步扩大音乐付费市场规模,调整用户消费习惯。重点培养消费者形成正版音乐消费意识,尊重音乐原创版权,提高自律性,共同为促进数字音乐繁荣发展和鼓励音乐创新贡献力量。第三,鼓励数字音乐内容创新,回归音乐本身,提升音乐质量。文化发展的实质在于文化创新,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数字音乐发展的动力在于顺应时代趋势不断创新,因此数字音乐的发展必须要大力发展音乐创新,保护音乐版权,鼓励和支持原创。未来数字音乐发展不仅需要从制度法律上保护音乐版权从而鼓励创新积极性,还要加强对创作者创新意识的培养,为音乐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创作机会,建立专门的原创音乐鼓励机制挖掘具备音乐创新能力的人才和作品进行广泛社会宣传。第四,促进数字音乐产业链各环节主体和利益相关人公平竞争和合作。削弱运营商在数字音乐产业链中的霸权地位,给予其他利益相关人更多选择权,运用互联网信息和多媒体技术大力发展音乐销售平台,建立便捷的数字音乐收费渠道和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制度,促进运营商和唱片公司等产业链主体的合作共赢。第五,探索多元化的数字音乐商业发展模式。建立便捷的多元的用户付费渠道,创建电商模式销售渠道,同时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结合免费试听以及广告盈利等形式提升数字音乐的产业化发展,提高数字音乐的经济效益。第六,大力培养高素质能力强的专业数字音乐人才。重点培养数字音乐人才的创新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多元化数字音乐教育模式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数字音乐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质量保障。

  虽然数字音乐发展前景一片大好,但是依旧不能忽视现存问题对其发展产生的实质桎梏。我国数字音乐发展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打造数字音乐发展积极健康法治的良好市场环境,严格保护正版音乐版权,鼓励音乐创新,严厉打击盗版抄袭等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对用户、产业链和商业运行模式进行现代化改革完善。同时,数字音乐的发展要始终坚守音乐本位,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和传统优秀文化,发挥我国数字音乐的传统文化优势,促进我国数字音乐走出国门,提高中国数字音乐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新媒体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对数字音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挑战和困境,我们要结合当下时代和市场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发挥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特色和优势,结合各方力量完善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机制,助力我国数字音乐发展的时代性飞跃。

  (作者系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