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交流(一)
  来源:中国艺术报

  梁勤

  中国摄协法律顾问

  中国摄协始终重视自律维权工作,为推进协会工作制度化建设, 2010年就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起草审改、意见建议、公共关系、见证监督、深度融合、威慑维权、日常联络等七类。九年来,律师为中国摄协起草审改各类文件总计3115件次,摸索出切合协会需求的法律意见形成和出具模式,协助协会处理和消除公共关系危机事件,就日常摄影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处理开展深度合作,多次参与到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影展、国际影展等重要活动的评选环节中,亲历各个评选环节,解答评选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法律问题,对评选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协会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治会、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胡钢

  中国书协法律顾问

中国书协2015年就开始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为协会提供14项法律服务。包括协助中国书协建立健全行业秘密保护机制,建立中国书协的法律档案,对日常工作和所涉知识产权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等等。2019年主要从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承办第十二届全国书法篆刻展的相关事宜,积极推动仿冒中国书协公文印章的相关案件进展,制止与打击相关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开展法律服务。在中国书协领导班子的重视和努力下,协助中国书协获得名誉权案件的最终胜诉。建议推进会每年召开,加强法律顾问的交流,提升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水平。

  刘源

  中国杂协会员处干部

虽然中国杂协目前尚未聘请专职法律顾问,但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遇到需要专业法律解答的问题时,采取“一事一咨询”的模式,邀请法律专家参与维权案件,制作维权手册和合同范本,开展法律培训等,为以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做了工作准备。未来协会将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做到协会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关键环节必有法律顾问支持,确保不存在法律盲点及漏洞。同时发挥好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引导杂技艺术从业者学习运用维权知识,让法治思维在每个杂技人心中生根发芽,更好地服务于杂技艺术的繁荣发展!

  孔令学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法律顾问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自成立以来,就要求工作人员学会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做到把控法律风险,妥善解决各类矛盾。2015年聘请律师提供基本法律服务, 2019年确定了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中心管理与决策行为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日常法律咨询,参与合作项目洽谈,起草修改文书合同,处置相关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等六方面。法律顾问是一项综合性法律服务,需要预防为主、照内应外,今后我将结合中心职能定位和事业发展规划,努力探索,依法履职,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程翔宇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办公室主任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作为中国文联主要培训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对法律服务有着切实需求。根据《中国文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研修院从积极寻找符合工作需求的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法律顾问聘用条件、职能范围以及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要求等方面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已初步选定了拟合作单位,即将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研修院将从加强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顾问制度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以及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和考核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建议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法律维权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文联干部和法律顾问的培训力度。

 

  夏雨菲

  中国文联出版社法律顾问

  中国文联出版社法律顾问工作集中在各类作品授权出版、合作销售等业务上。服务范围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交易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服务内容涵盖日常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文件和诉讼代理。在法律顾问和出版社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文联出版社逐渐加强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倡导员工学习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知识,员工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工作模式与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升业务规范,以求最大限度避免给出版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今后我们将适应出版社公司制改制的需要,着重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汝承浩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法律顾问

近年来,经过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和法律顾问的有效合作,律师为基金会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等方面提供了有效服务,不断发现并规避法律风险,减少并化解法律纠纷。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合同规范审核和上门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参与基金会合同、制度、章程等规范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建议,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宣传、协调解决法律纠纷等方式,不断改善法律顾问服务。通过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满足基金会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为基金会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