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我们一直在行动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工作掠影
栏目:知识产权宣传周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文联-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合作签约仪式现场,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致辞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指出:文联组织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赋予文联组织自律维权的新职能,为文联组织大力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在今年2月召开的中国文联十届三次全委会上再次强调了做好维权工作的重要性,提出要积极开展文艺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国文联关于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自律维权新职能,加强权保机构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立法、配合执法、协调司法,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顺应时代发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服务手臂,开创了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关注“两新”群体,法律志愿服务实现“家”“者” “学”全覆盖

  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是中国文联近年来创新服务手段、延伸手臂、联系和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的重要抓手。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成员深入基层,到文艺创作第一线,到文艺工作者身边,倾听他们的维权呼声,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肯定。2017年,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首次走进高校,面向文艺专业在校大学生开展普法宣传。经过不懈努力,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实现了“家”“者”“学”的覆盖,极大地延伸了文艺维权的服务手臂,扩大了维权服务的“广度” ,为增强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对新文艺组织大量涌现,新文艺群体十分活跃的新情况,权益保护部开展了文艺界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障权的专项调研,并在浙江横店组织召开“两新”群体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探索建立服务“两新”群体的维权工作机制,为文联组织做好相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参考。

  致力于著作权保护,多措并举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始终把著作权保护作为开展文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著作权法》及与文化和文艺相关的立法工作;起草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在业界推广使用,帮助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规避法律风险;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完善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普法宣传机制,通过中国艺术报加强维权宣传,推出权益保护专刊、中国文艺网线上平台、文艺维权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平台,文艺维权的影响力显著提升;推荐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创办的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 ” (现更名为“中国版权金奖” )的评选活动。中国文联推荐的杂技作品《抖空竹》 、音乐作品《七子之歌》 、影视作品《舌尖上的中国I》和电影作品《狼图腾》都曾获得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这些奖项的获得不仅提高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也在国际上展示了中国文艺界版权保护的成果,扩大了文艺维权的国际影响力。

  权益保护部以维护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己任,通过得人心、暖人心的维权服务,待人以亲、助人以诚,依法维权,切实为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努力成为他们事业上的好伙伴、生活中的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