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金,扶持民办艺术教育
栏目:两会声音
  来源:中国艺术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相对公办艺术教育而言,民办艺术教育的发展有效地补充了政府教育经费的不足,增加了艺术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缓解了当前学校教育中艺术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为更多渴望在艺术方面发展的青少年提供了接受培养的机会,促进了国民素质的广泛提升,同时还为国家培养了大量艺术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此领域人才的广泛需求。

  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为新时期发展民办教育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础。之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

  今年是我连续第三年关注民办艺术教育,我在调研中发现,民办艺术教育依然难以获得应有的关注,一方面,和其他科目的民办教育一样,师资队伍不稳、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和评价机制缺失、政策扶植匮乏等多种问题;另一方面,民办艺术教育电子化教学问题突出,规模化、程式化、精神的传承以及好的传统方式在逐渐消亡,艺术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突出,而社会艺术教育的师资又很匮乏,因此,改善民办艺术教育环境、提升民办艺术教育质量是当务之急。对此,我建议:

  在教育部规划司建立艺术生“就业扶持”基金。国家培养的优秀艺术生通过申请(学校及专家推荐)达到标准要求即给予支持,带基金回到家乡或需要的地方就业,让他们有尊严地到基层工作,在国家的层面为民办艺术教育的良性健康发展助力。

  国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促进民办艺术教育领域整体发展。民办艺术教育是专业艺术教育的重要基地,缺乏扎扎实实的训练,最终将导致艺术生源质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表彰奖励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较好管理方式和发展基础的机构和个人,为民办艺术教育树立行业标杆,对于这一领域的整体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激励作用。

刘月宁与“新丝路探索乐队”在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