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的几种意识
栏目:代表心声
作者:高拂晓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的成立在当代中国文艺领域具有很深远的意义,它不仅是响应国家繁荣文化建设的主张,解决不断丰富的文艺创作与相对滞后的评论引导的矛盾,也是新时期文艺思想朝着积极健康的道路发展的自我要求。以音乐舞蹈委员会的职责为例,针对音乐舞蹈作品的创作、表演与欣赏,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怎样的文艺评论是好的文艺评论?

  我的主要观点是文艺评论应该具有历史意识、比较意识和价值意识。我们应该以学术研究的态度积极钻研和思考,从中总结文艺评论的成败得失,文艺评论应该具有学术品格。

  第一,历史意识是文艺评论的重要理论基础。在音乐舞蹈评论中,任何技法的表现都有历史的演变过程,一种表演现象并非只是现当代的产物,而是历史传统积累下的再创造。我们要用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为考量的核心,把历史的观念和现实表演现象的成因相结合分析,揭示在历史演变过程中艺术形式与精神内涵的变化。

  第二,比较意识是文艺评论的重要方法。在音乐舞蹈作品中,同一个题材的不同形式表现的作品甚多,不同风格的交融和互渗成为艺术创作的主流,比较意识能够使我们以更宽阔的视野来甄别作品,从不同风格的差异及文化差异出发,处理好中西关系问题,这也是我们弘扬传统文化和拓展传统艺术表现力的重要方法。

  第三,价值意识是文艺评论的美学高度。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我们评价文艺作品的重要遵循。同时,我们必须积极吸纳各种现当代美学哲学思想精华,为评论提供理论支持。文艺评论需要价值判断,把符合艺术发展规律和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美学观念是评价文艺作品的重要标准。

    (高拂晓  中央音乐学院副研究员、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副主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音乐舞蹈艺术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