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讨论观点精粹
  来源:中国艺术报

第一组(美术创作与理论)

发言人:言恭达(中国书协副主席、江苏省文联副主席)

  要以开放的心态、包容的胸怀,重视中华文化根脉的精神性传承。坚持中华文化的民族自信与自强,从教育抓起,深化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尤其在大数据的全球化语境下,切忌以技术替代艺术,要让文化深入心灵。

  寻根与梦想不是空话,需要海峡两岸与港澳地区乃至全球华人共同行动起来,在现代科技大潮中弘扬、传承、创造、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做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中华民族的“和文化”这种千年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与生存智慧传承下去,发扬光大。真正做到坚守与自信,鉴别与扬弃,补充与拓展,交流与互鉴,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文艺家更要自觉担当起推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审美提升的新使命。

  中华文化的当代复兴,必须有方向引领和理论支撑,需要塑造复兴环境,探索复兴方法,确立复兴内容。今天我们太需要文化信仰,在全民浮躁的财富围城中,应重新认识自我,超越本体,追求中华文化应有的人文品格与审美高度。建议中国书画、摄影等创作与推广要适应大数据时代形势,传承要着力教育,要进一步整合海峡两岸与港澳地区的文化力量,携手努力。

第二组(音乐、舞蹈、戏剧、非遗与民俗艺术)

发言人:吴文科(中国曲协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

  民乐方面,海峡两岸应在演奏技术和传承体系等方面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要警惕与历史传统的疏离和断裂,传统音乐与现代审美不应对立。民乐发展不仅存在乐队西化问题,也存在内容缺失本土气质等问题,应从本土根脉出发进行创作。传统音乐发展也需要学术和表演艺术界互动交流,并引领大众。

  戏剧方面,两岸应配套进行主创和学术交流,有利于交流的深化。戏剧的发展与剧场的关系重大,要重视剧场建设和经营对于戏剧发展的重要性。用简单的、流行的京剧大观念去衡量地方戏曲而产出的戏剧评价、戏剧美学、戏剧观念是有偏颇的。

  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既要保护本体,也要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对于外来文化,必须要择善而从,为我所用。文化交流要更加重视青年代表的参与。要注意手工技艺传承重技术、轻艺术等突出现象。同时,必须把真正优秀的传承人确定为传授艺师,不仅传授技能,更要传授对传统文化的敬畏精神。

  曲艺杂技方面,首先要做好继承,创新是必要的,不创新就不能发展。但如果不能很好地继承,就无法健康发展。不立足于本土脚踏实地,就不能很好地延续传统文化根脉,实现中国梦。

第三组(文学、生活美学与文化产业、非营利组织与文化行政)

发言人:王一川(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文学是文化、艺术的基础,应当继续发展,培育阅读风气。文学、生活美学和文化创意产业都应服务于建设文化精神这个目标,要在传承和创新中形塑中华民族自身的文化精神。在文化产业包括文化旅游中反对单纯的经济考量,遏制过度商业化,要突出文化精品线路、培育文化关怀和文化自觉。就非营利组织和文化行政的角色来看,政府的文化资助要落到实处。要鼓励非营利组织发挥自己的潜能,从事自主的创意、创造和创新。要寻求艺术节的国际化。

  文学向日常生活的泛化,生活美学在崛起,文化创意产业在兴盛,共同揭示了文学、生活与文化发生深刻转变并形成新的关系。这其中虽然会产生平面性与深度性、全球性与地方性、身体性与心灵性、创新性与自反性之间的冲突,但不必忧虑,每个时代总能创造出反映人类心灵的语言艺术,而真正的文化创意会包含文学的精神创造成果。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共同血脉和基因,都致力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的使命。只要我们坚持真诚的沟通和交流,我们就能够找到更多共通点、达成更多共识,从而获得更多精神慰藉。 

第四组(通俗音乐、影视与传播媒体)

发言人:李天礢(台湾微电影创作协会理事长)

  当下几乎每个国家都面临全球化冲击,中华文化有五千年悠久历史,在与外来文化融合及国际交流中,只要很好地阐释文化、讲好故事。当下华语电影的崛起,内地《汉字英雄》等电视节目用通俗方式承载、传承传统文化的趋势,以及受语言文字影响相对小的音乐具有较高的国际融合度等,都让人看到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空间。不论是通俗音乐、电影、电视还是其他媒体,都是以故事(内容)吸引受众的媒介。好莱坞有集合世界人才以及大资金、大制作、大营销的优势,但华人世界民族文化的个性特色,不是好莱坞可以任意取代的。未来期望通过影视与音乐的整合,形成“华流”来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有三点希望:一是在文化战略层面,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向推广影视与通俗音乐的“华流”努力;二是从教育入手,对业界精英(从业人员)建立全方位的教育培养方式,对观众要普及化推广;三是政府应从“文化例外”的观念思考对外文化政策,适度限制外来文化商品的进入,在制定政策和策略规划时,应从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一体化考虑和规划,使其相互助力,整合力量。

第一组 美术创作与理论组分组讨论现场

第二组 音乐、舞蹈、戏剧、非遗与民俗艺术组分组讨论现场

第三组 文学、生活美学与文化产业、非营利组织与文化行政组分组讨论现场

第四组 通俗音乐、影视与传播媒体组分组讨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