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栏目:两会声音
作者:崔巍  来源:中国艺术报

推进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崔 巍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歌剧舞剧院院长)

  浙江是全国最早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省份。2005年,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中国第一个、全球第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关注此唯一入选世界农业遗产项目,勿使其失传。”

  2012年,原农业部启动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认定工作,带动浙江省各地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在2013年、2014年、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2023年先后认定的7批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共有17项来自浙江;与此同时,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庆元林-菇共育系统、仙居古杨梅群复合种养系统也先后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截至目前,浙江省共拥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7项,总数均居全国第一。

  2022年7月,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在青田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要求深刻领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牢把握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科学方法和重要指引,做好大会“后半篇”文章。

  虽然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一是还有许多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处于待申报、待保护、待利用状态。除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外,浙江省还有160项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如何充分发挥它们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推进。二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缺少专门资金支持。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我国农业农村部在认定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以后,均没有专门的资金奖励,后续的保护利用工作主要由遗产所在地政府通过相关项目资金渠道来保障,缺少稳定、持续的资金来源。三是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系统性不够。多数农业文化遗产地在落实《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时,主要通过借助“三农”领域有关项目来实施,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存在不全面、不深入的情况,导致部分资源可能被遗忘、被破坏。

  为此,建议组织实施“浙江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规定工作范围,统筹推进各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与利用,完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传承弘扬我国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浙江高地。

  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方面,一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编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划定核心保护区,明确保护利用措施与重点项目。二是传统农业风貌修复与改造。对核心保护区内的传统种植、养殖形态进行保护与恢复,对相关基础设施及建筑进行风貌修复或改造。三是农业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技术、生态资源等,建设农业文化遗产展示馆,系统展示农业文化遗产传统智慧与现实价值。四是传统农业种质资源调查与保护区建设。全面普查农业文化遗产地野生种、近缘种及相关传统种质资源,做好编目并建立数据库,建设传统种质资源生产性保护区。五是农业文化遗产科普宣传。主要包括农业文化遗产读本绘本编写出版、农业文化遗产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农业文化遗产解说词编制、农业文化遗产解说员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