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学精神的诗性洞照
——《中华美学精神的诗学基因研究》丛书总序
栏目:观察
作者:张晶  来源:中国艺术报

  关于中华美学精神的研究,近年来在美学界已有很多成果,展示出广阔的学术空间。《中华美学精神的诗学基因研究》这套丛书则是其中的一簇小花,但是希望她能闪烁出独特的光彩。中华美学精神当然是植根于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的传统之中,却又是活跃在当下中国人的审美生活里,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当下的文学艺术精品创作的独特魅力所在。我们对中华美学精神的探研,立足于中国文化的沃土中,着眼点却是新时代的文学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是新时代的民族复兴大业的需要,也是我们这些理论工作者的使命所系。美学作为“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学科内容,虽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是特别需要中国特色的发显与建构。我们之所以从诗学作为基因的意义上来探讨中华美学的理论形态,也是立足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文化立场。

  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笔者及我们这个团队而言,应该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自己在近30年的中国美学研究中,一直是从当代的视域中来阐发、提炼中华美学的一些具有理论价值的范畴与命题,因为它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

  中华美学精神关乎传统,也即优秀的中华文化传统。它并非是孤立的或静态的,而是“中国精神”的审美层面,而且是在不断地传承着和发扬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命题,是将其放在“第四个问题: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这部分中进行阐述的,因此,可以视为中国精神的美学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有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

  这是对中华美学精神的集中表述。由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华美学精神”是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前提下提出来的,也应是说,中华美学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美学部分。这里所说的三个“讲求”,是以文学艺术为落脚点的,也可以认为,这三个“讲求”,是集中体现在文学艺术史和不断呈现的文学艺术作品中的。这三个“讲求”,其实也是融合提炼了许多中国文艺理论的核心理念和命题才提出来的。我这样理解三个“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是文艺创作中的审美运思的独特方式;言简意赅、凝练节制,是文艺创作中审美表现的独特方式;形神兼备、意境深远,是体现在文艺作品存在的独特方式。所谓“独特方式”,是指中华民族在长期的文艺发展中形成的属于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操作方式,也是中华美学精神在文学艺术中的呈现。当然不能孤立地认识和理解这三个“讲求”,但我以为这的确是命题的方式对中华美学的最为精到的抽象与升华了。

  中华美学精神虽然并非固化的存在,也并非具体的形态,但它又是非常充盈的,呈现于中国的文学艺术的作品之中。中华美学精神当然并非是仅存在于某一门类,而是遍布于各种艺术门类之中的。从理论的角度进行考察,那么,无论是诗论、词论、画论、书论和乐论等,都有着贯通一体的属于中华民族特有的美学气质。而在其中,诗学对其他艺术理论来说,有着更为基础的、更为先在的地位。我们所说的“诗学”既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那样宽泛,也不仅限于诗论,而是包含了文学各样式的批评与审美观念的有关理论资源。一些重要的美学观念,虽然是遍布于各个艺术门类的,但却是在诗学传统中更为系统、更为鲜明,更能代表中国文艺理论的民族特色。《中华美学精神的诗学基因研究》这套丛书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就是要以中国诗学为着眼点来把握中华美学精神的来龙去脉。既要深入探讨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内涵,探寻其在主要艺术门类中的体现,再要以此为中介,把握中国古代诗学观念对主要艺术门类的美学观念的原生作用,从而全面阐发中华美学精神的内在机理,且使其当代的精神活力得到充分弘扬。先秦时期的儒家文艺思想就尤为重视诗学的功能,如孔子将学诗作为通向礼乐的津梁,主张“不学诗,无以言”,又将《诗》和礼乐作为培养君子人格的文艺教养方式,强调“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礼乐文化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典型体现,是与诗分不开的。而先秦时期对于《诗》即《诗经》的诠释与评价,后来演化为对于一般诗学的理论发源。相对于其他门类的艺术来说,诗学一些经典概念及其阐释,已是相当系统而丰富的。如诗学中关于“赋、比、兴”的理论阐释,很早就确立了关于诗歌艺术表现方式的基本结构。而兴后来演化为“感兴”,又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创造的原发性的根本方式。我坚持认为感兴是最能代表中国文学艺术在创作发生及到表现的独特方式的,因此,先后撰写和发表了关于审美感兴的一系列文章。关于中华美学精神,我也主张,感兴是关于文艺创作的根本性范畴。无独有偶的是,文艺理论家陶水平先生和黄力之先生也和我持同样的观点。2014年10月的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之后,我就特别关注于中华美学精神的研究,在《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3期开辟一个专栏探索“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涵。我的一篇文章是《试论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特质》,同栏第二篇文章就是陶水平先生的《深化文艺美学研究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一文,文中的第二节就是“兴论美学是中华美学精神最生动的集中体现”,第三节是“兴论美学是中华艺术与美学精神的文化原型”,第四节则是“兴论美学对于彰显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意义”。无疑地,陶水平先生是以感兴作为中华美学精神最集中的体现的。叶朗先生的《现代美学体系》一书,把审美感兴、审美意象和审美体验作为其美学体系的三大核心范畴。王一川先生的《意义的瞬间生成》一书,也是专论感兴的著作。李健先生有《比兴美学》等著作。感兴论在中华美学精神中是一个核心的要素,这也是我所坚信不疑的。在这套丛书中的第三本《感兴作为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观念及其诗学基因》一书,从不同侧面,系统地阐发了这种观念。本书以感兴观念为焦点,透视诗学中的“感兴”论作为核心观念对中华美学精神的升华。我对诗学中的感兴论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感兴审美的文章。在我看来,感兴在诗学中讲的是“触物起情”,由感兴方式创作的作品,也被认为是创造艺术精品的最佳方式。感兴体现着中国人在审美方式和创作思维与西方美学的明显不同。感兴观念是建立在中国人的“天人合一”的基本世界观上,是以人与自然的遇合作为最佳创作思维方式的,这是与西方的“天才”创作观有明显不同的。感兴在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中是起着深层的主导作用的。

  丛书要回答中华美学精神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由刘洁博士执笔的第一卷《中华美学的精神之本与诗学之心》,对中华美学精神的深层根性基因作了深刻的思考与分析。是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的核心是“精神之本”,提出中华美学精神研究的方法论起点应该是中国的“精神之学”,并通过思想史的追索和历史文献的梳理、分析与阐释,证明中国的“精神”范畴以及由此推衍思想史逻辑本身就是美学的和诗学的。而中国的“精神之学”中的生成思维、转换逻辑应该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本质特色。下编核心是论“诗学之心”,提出中国“精神之学”有一个从“性命之学”向“性情之学”再“向”心性之学的进展,并认为这与中国文人审美生活、美学趣味、人格境界的养成经验根本一致,而这一精神的成长的深层推力即是中国人的整个人生都须臾不离的“诗学诗教”。进而得出结论,“诗心”是中华美学精神中最具强大活力的基本基因。这一卷,正面回答了本课题提出的最基本的命题。

  对于中华美学精神而言,文学、绘画、书法、戏曲、音乐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文论、画论、书论、曲论、乐论等的理论批评,都有无所不在的体现。而中国古代诗学,往往在其中起着原发性的作用。如意象、意境、比兴、美刺的观念,都是源于诗论的。丛书由董希平教授主编的第二卷《中国诗学对构建美学精神的原生功能研究》,就是以此为研究对象,在一些重要的艺术门类的文艺批评中掘发其诗学根源。是书考察中华美学精神在以文字、线条、色彩、声音为主要媒介的基本存在因素,探寻这些门类的核心美学概念、思维、逻辑等发生、发展与运行机制,并从中追溯到其诗学的发生轨迹。是书将诸多艺术门类创作与评论中的中华美学精神的基本内涵呈现出来,并揭示其诗学基因作用于其中的原生功能。

  中华美学精神在中国人的精神谱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加强文化自信,就要深入理解、研究中华美学精神的实质与内核。也许如刘勰所言,“既乎篇成,半折心始”,但我们一直在路上。

  丛书的面世,意味着这个项目作一个小结,这也是我们向祖国献上的一瓣心香!

  我们会一直努力,把中国美学的学习和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境界!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资深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中国文艺评论(中国传媒大学)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