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助力人人养成与美相关的文化兴趣爱好
栏目:两会聚焦
作者:冯远  来源:中国艺术报

  自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院八位老教授回信,提出加强美育工作的指示和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纷纷响应,在贯彻落实指示和文件精神上推出了很多有力举措,取得积极成果。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基础的差异和发展不平衡,在落实、执行指标方面还存在差距。

  美育的目标在“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从而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于以美养德、以德塑魂,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从长远看,在于从根本上改变全体国民的素质,为现代化强国建设输送源源不断的高质量人才。

  美育的主要对象是青少年学生,重点在学校。学校承担着主要责任,但并非只是学校的责任,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协力,共同推进,积极创造条件,以宽松的教学、辅导和适度量化的方式,让孩子们在学好课堂知识之外,更多地走进文学殿堂、剧场影院、音乐厅、博物馆、文化馆……在不增加“刚性”负担、增强兴趣基础上,对审美活动、对文学艺术,以及包括生活的衣食住行,一切美的艺术设计活动的兴趣爱好。

  美育不等于艺术教育,更不以学习掌握某类艺术专门知识、技能,并附带种种功利诉求为基本目标,而是在小康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真正学会在认知美的事物、欣赏美好的过程中,激发兴趣、热情与爱好,借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提升生活质量品位、规范人的行为操守,达到化育人心的目的,成为具有一定审美水准和文化素养、人格健全的现代中国人。因此,将学校作为主阵地,牢牢把握美育的正确方向,发挥其核心引领、辐射的作用是必须的。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教材建设;完善测评考核机制、创新形式,用好多媒体和传播科技是主要任务。大学应做好美育专题理论研究,形成系统的基础理论,以利指导实践。

  创造条件积极倡导、开展社会美育工作,利用厂矿企业、机关、军营、社区城镇平台,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文化环境的氛围建设,大力增强文化企事业单位、公共文化设施、机构、场馆公共教育功能的发挥是重要的。让不同年龄、身份、职业的人(包括离退休老人群体)都有接受有关审美教育、文化活动的机会,通过各种阅读、观摩、欣赏和学习相关知识技能,达到入眼、入耳、入心;参与各式实践活动,鼓励动手动脑、会心会意,真正达成以美养德、以德铸魂、化育人心的效用。

  鉴于美育是一项关乎新时代国民综合素质养成,具有长期性、普泛性、教化性以及自为性特征的系统工程,需要让作为任务的美育通俗化为提倡“人人养成一门与美相关的文化兴趣爱好”的理念,润物无声地潜移默化至每个个体的国民,进而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

  (冯远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文史研究馆副馆长、中国美协名誉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