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技进道,在创变与守正之间
——我的书法观
栏目:创作谈
作者:张胜伟  来源:中国艺术报

张胜伟作品(局部)

  近30年自学书法的经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书法发展历程的关注,让我对这一时期书法学术动态和书法现象进行不断思考和研究。这期间学说纷纭,但我从未对某家学说盲目推崇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坦言之,我对书法本体及书法实践,有自己的理解。书法艺术很特殊,只有深入学习过的人才能明了个中三昧,因为对书法的种种微妙体验只能在亲自学习和创作实践中获取。

  共性重在“学” ,个性重在“养”

  观近30多年书坛风云变幻,人们书法观点碰撞交锋处,总在“守正”与“创变”之间。严守正统者,墨守成规,唯先贤古训是遵,往往对变法创新者不能予以认同;标榜创新者,不满于书法现状,企求突破古人绳规。当然,置书法传统于不顾,无限放大自我者亦有之。说白了,这是在继承与创新、共性与个性的理解和认识上有分歧。

  汉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其实用性决定书法必须有一整套书写规范——共性;书写中表达书家的情感意象即书法的寄情特征,为书法的个性。人们对书法评判的焦点其实集中于书写个性的发挥上——有人墨守成规,因其书作毫无个性可言而被人漠视;有人由于书法个性太强,被视为远离传统,而受到贬斥。

  如何把握书法的共性和个性?掌握好“度”非常重要。这个度不是一个绝对的或恒定的点,而是一个区间,一个范围。一味强调文字的严肃性、实用性和书写的规矩,或者无限放大个性,置文字和书写规范于不顾,这是不是书法或书法艺术,都得打个问号。

  书法要遵守共性,这是书法这门独特艺术的“先天”要求。通过书写表达个性也是一种必然事实。脱离了汉字的书写,便不是书法,充其量是“有意味的线条” ,或者可称作抽象画。决定书写品位的是个性,是书家情感深度和纯度在书写中的体现,是书者个体精神在书写中的综合反映,书者的学问、修养、见识、风神起了决定作用。

  共性决定依不依法、是不是书,是取法的首要和基本部分,是建立书写规范的部分,重在“学” 。而书法的个性部分,是从读书、游历以及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累积而来,是书法最为鲜活的部分,带着一个人的体温,重在“养” 。

  越是共性突出的书法,越靠近文字本身的意义,越突出书体本身的自然美感,越没有“脾气” 。共性里反映着书写的朴素,书写者心态的平和心境,魏晋以前的书法大体皆符合这一规律。如果书法只写共性,写一般的普遍规律,必然缺乏书家个人的体温和鲜活的情感。总之,书法的个性风格一定要成为书家本人个性情感的自然流露,才能保证艺术的真实,从根本上去除矫揉造作的弊端。

  所以说书法个性是“养”出来的,而不是“练”出来的,这正是我们提倡学习共性的立足点和基本认识。明乎此理,则可知从乎所入。学书就不会在最紧要处迷茫,便会把书法当成一生的修行。

  在文学情境中忘我书写

  文学是一切艺术之母。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依托于文学的寄情书写。孙过庭《书谱》说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 《黄庭经》则怡怿虚无; 《太师箴》又纵横争折……”虽然这是一家之言,但作为文辞内容与书家心情的微妙关系要充分重视。

  书法界有很大一部分人持一种观点:书写的文辞不是书法作品的内容,书法的形式是书法的全部内容。这种观点站在浅层次的书法欣赏角度讲有一定道理,但从书法家的角度来看,则忽略了书法家创作中的感受。按照书法创作规律,只一味地讲形式,就会淡化书写文辞内容对书家的启发和诱导作用,势必会造成书写情感意象的缺失,这样的书法无疑会掉落到“形而下” 。情感之于书法至关重要,这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文字内容是书法的载体,也是触发书家内心产生情感意象的主要原因。看着文辞内容,有的人可能会无动于衷,仅凭临帖积累,匆匆抄录便罢。这种创作状态创造力和表现力十分有限,接近于对古人书写的一种模仿和对自身书写的复制。

  一首优美的诗词,能读出作者的情感生成、发展过程。毛泽东《沁园春·长沙》里的:“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是全词的高潮;白居易《琵琶行》里的“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也是全诗令人印象深刻的波动。读到这样的诗句,相信大多数书法家都会感到心灵被撞击,从而影响到书写。一个书家如果在这样的经典诗句面前,仍然无动于衷,那不是精神恍惚,就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于对字形的描画上。

  重视书写文本,写出具有可读性和感动性的书法作品,而不是把不同的文字内容都写成一种模式,要通过书写表达对文学内容最初的新鲜感受,这就要求书家具备全面的技术和敏锐的艺术感悟能力。只有每一次书写都进入文学情境中而忘我书写,才能保证每一件作品都有其独立的审美品格和价值。

  慎言“创”新,多思“出”新

  书法是一门充分发展过的艺术,在魏晋时期已达高度成熟。但静心思考,书法历史上,每一次演进和发展,从一定角度去看,都可看作是某种超越——唐人的大草书比之魏晋是一种超越;宋人艺术心灵的放达与自由是一种超越;清代金石考据学的兴起之后,古文字从碑版样式走向笔墨状态,也是超越。笔墨都有时代性,在时代审美引领下演进。书法从宏观上看,有很强的规定性和约束性,但从微观角度上去看,探索亦是无穷的。正因为这样,从甲骨文算起,三千年来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共同书写了书法的历史,共同造就了书法的传统。

  慎言“创”新,而多思“出”新。传统如一棵大树,创新是大树上长出的新鲜叶子,但它有着大树的全部基因。书法艺术的传承性决定了“学古”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要在敬古、厚古、学古的同时,做到不泥古、不唯古。“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学古就如打一口水井,一定要锲而不舍,深入到一定层面,新意自会出现。传统是一种历史积淀,其本质是开放的,创新的方法和路径都能在传统中找到,无视传统的创新,就如无根之木,生命力难以长久。要深入传统,就要深耕经典,经典是书法共性的集大成者,经典也是传统的代言者。

  艺术超越的核心本质是精神境界上的超越,书者应当深刻认识并处理好“技”与“道”的关系。清人刘熙载的“高韵深情,坚质浩气” ,为书法提出了一个非常高的审美标准。真正高级的书法,书与人是一体的。书法写到最后,艺术高度的标志一定是书家的综合修养,而不仅是技术的精湛。学养、人格、风神的自然流露,将会成为一个书家最终和最高的技术。所以千万不可误入“唯技术”的泥沼,技术语汇的积累无疑要花大力气,但一定要知道由“技”进“道” ,最后超越技术,走向修养状态。要注重在书学积淀、道德修养、人生历练多个层面去努力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