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科背景之下,
舞蹈与音乐应实现新形态的、更深度的融合”
栏目:心语
作者:巴图  来源:中国艺术报

  从现状来说,北京舞蹈学院与舞蹈相关联的表演、编导、教育、理论,是我们之长,但是音乐是我们之短。如何补齐与舞蹈密切关联的音乐的短板,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能够有效地提升在舞蹈艺术教育过程中音乐相关人才培养的观念、课程与舞蹈的深度融合,是我们非常关心的话题。

  从宏观角度,去年国家出台了新版的学科专业目录。这一版学科专业目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显性的变化就是原艺术类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在新的学科体系中出现了重要的变化,俗称音乐和舞蹈“分家”了。特别是专业门类的划分,调整为独立的音乐专业和舞蹈专业。舞蹈人基于各种历史的、现状的、复杂的因素,以及基于情感的层面“欢欣鼓舞”了一段。对于这种分离,我们也从学科和学术上做了密切的跟踪。经过一些讨论,大家的想法也越来越趋于一致——从学科专业建设的辩证法来看,舞蹈独立为专业的门类,让我们可以更自主地、更自觉地、更有责任感地把舞蹈学科建设好,把舞蹈学科本身所内含的本体性的内容梳理好,同时也可以更加从容不迫地将舞蹈艺术教育前辈先贤所积累的优秀的舞蹈艺术教育经验传承好。

  而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这样的分离也是“双刃剑”。在舞蹈的深处,舞蹈与音乐及其他的姊妹艺术密不可分。即便是从强化舞蹈本体建设的角度来说,都应当让舞蹈和音乐这两个学科走得越来越近。从舞蹈的发展与传播、扩大舞蹈学科外径的角度,在诸多的姊妹艺术当中,音乐也是距离舞蹈最近的。在学科背景之下,舞蹈与音乐应实现新形态的、更深度的融合。而在现实艺术创作的各个方面,大家的想法就更加紧迫。今年,在北京舞蹈学院创排的《杨家岭的春天》《唱支山歌给党听》等一系列作品中,我们都为优秀的作曲家赋予舞蹈以深刻的艺术感染力而感到庆幸。

  简而言之,舞蹈与音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应当深度融合。不能因为“音乐与舞蹈学”在学科目录体系下的分离,而影响二者更深入的合作。在“音乐”与“舞蹈”专业学科独立一周年之际,能够用一种更自觉、更理性的观念来审视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我认为特别有价值。

(巴图 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