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曲艺本质 加强演研互动
——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思
栏目:观察
作者:吕彦卿  来源:中国艺术报

  由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江西省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创作品展演暨江西省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日前举办。一场融合了江西6个地市以及浙江、湖南等地13个优秀曲艺非遗新创作品的演出、一场汇聚了专家学者和业内同行不同观点与视角的学术论坛,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展现了江西曲艺的深厚底蕴和时代活力,展示了江西曲艺保护的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更展望了江西曲艺的传承方向和发展目标。

  本次展演和论坛是一次理论与实践、表演与研究的碰撞和交汇,在理论观照下的实践和在实践检验中的思考,是本次活动的核心要素。在本次展演中,所有节目均体现了不同地域文化语境中曲种的本质特色,但一些节目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表现为:演员的说唱基本功不扎实、角色转换不够自然、灯光舞美过于绚烂、音乐伴奏喧宾夺主、伴奏器乐使用不当、舞台呈现画蛇添足等。具体来说,有的节目在原有说唱演员的基础上增加了表演者在舞台上进行戏剧化表演,或作为合唱角色担任伴唱;有的唱曲类节目,丰富了伴奏乐队,但同时也忽略了不同曲种主奏乐器的存在意义,使得主奏乐器被其他新增乐器的声音所遮蔽等。从观众接受的角度看,这些问题对于曲种艺术特色的彰显及曲种多样化的存在等,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创演者并没有真正认知曲艺艺术的本质内涵。在论坛上,中国曲协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所长吴文科对曲艺的本质特色等,再次进行了清晰的梳理:“曲艺是演员以本色身份采用口头语言说唱叙述的表演艺术”,演员既以本我进行故事的叙述,也会“跳进跳出”,以曲本角色的“代言”叙述。以此为艺术样式,世界范围内均有各国家的曲艺曲种存在。那么,认识了曲艺的基本定义,再面对如话剧、电影、歌剧、戏曲、民歌等姊妹艺术时便不会张冠李戴、相互混淆。同时曲艺艺术构成要素——文学、音乐、语言以及表演等均有着鲜明的“曲艺”特质,需厘清和认知:曲艺文学隶属口头文学,有叙事、抒情和说理等不同的表达风格和审美方式,要通俗易懂、接近口语;音乐以节奏律动和情感渲染作为参与元素,虽不可或缺但应使用适度;口头语言指曲艺说唱中的方音方言,其对音乐风格产生影响,同时也指明了曲艺的地域性;表演是曲艺中人物形象的形体“摹学”、角色切换“演示”以及体态表演的“做舞”,属于曲艺演员的“做功”所学,是“一人多角”“说法中现身”的基本功。曲艺作品的创作,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面向何种舞台和观众,都需要保证曲艺艺术的本质特征不变,这是“底线”。

  其次,之所以呈现在舞台上的曲艺节目出现各式各样的对曲艺本质特征的“创新式超越” ,原因是创演者与研究者在认知和理解上有着不同的视角和观点。创演者多重视操作与实践,其认知来源于表演的阅历和师徒传授,对所表演的曲种相对熟悉且了解细节,但视角相对窄且有约定俗成的主观性,因此其对曲艺的认知属于单视角、经验化的“实战派”特点;研究者则多重视学理和体系,其认知来源于前人和自身的理论学习和科研探索,掌握了曲艺的普遍规律和一般性特征,但缺乏对不同曲种的深入了解和表演实践,因此其认知属于广视角、学理化的“理论派”。因此“演”与“研”本身互为弥补、互相依存,在研中演可以保持曲艺艺术本质,在演中研可以结合演艺一线,如此曲艺才可以在思想性、艺术性、市场性中融合,在时代的“移步”中保持艺术的不“换形”。创演者和研究者应在曲艺的创演中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彼此倾听,如此,便可使曲艺创演保持“在轨”创作、“在轨”表演的面貌。

  曲艺的源头活水自古便是人民,如今曲艺的发展仍需要把握人民的主体地位。曲艺的研究者与表演者都需要保持一颗热爱之情、传承之心,用情用心做好曲艺挖掘整理的研究工作、做好曲艺学科理论的建设工作、做好曲艺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做好曲艺新作的创演工作、做好曲艺市场的运营工作等。用情用心就是在工作中不要有功利心,一是不要为了目的而创作。如今的曲艺创作有“唯赛者”和“唯评者”,没有比赛和评比便没有作品出现,这便是有了较强的功利性,因此主题单一、体裁固定,缺少了多样性和人民性;二是不要“小马拉大车”。曲艺作为民间文化的载体本身承载量有限,其所承载的题材“超载”了,便会显得吃力且乏味;三是“以人为本”。曲本的创作从普通百姓的视角切入后再拔高立意、升华价值,润物无声地起到影响和教化功能;四是曲艺工作者要怀揣传承和保护曲艺的初心和使命,育新人、育文化、育作品,主动挑起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大梁。具备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团结互助、为国为民的素养,才可以创作出无愧于我们伟大时代、伟大国家、伟大民族的优秀曲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