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唱好国家的第一声音
栏目:艺林
作者:本报记者 张悦  来源:中国艺术报

  国歌是国家的第一声音,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和标志,体现着国家精神和民族情怀。日前,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以下简称《国歌法》 )的诞生与正式实施,向社会大众加强国歌宣传教育,人民音乐出版社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联合主办的“拥护《国歌法》实施暨国歌出版发布会”在京举行。

  9月1日, 《国歌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歌法》的颁布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进行规范,保证了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有助于维护国家尊严,提升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在国歌立法过程中,身为音乐出版“国家队”的人民音乐出版社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与安排,结合几十年来音乐专业出版与专业制谱的经验,多次参加《国歌法》草案和国歌曲谱的专家研讨会,建议将原草案中所附曲谱由简谱、五线谱对照谱改为简谱、五线谱分排形式并被采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宣部文艺局的领导下,人民音乐出版社依据1982年全国人大公报中的版本重新绘制、审校了草案所附国歌旋律曲谱的标准五线谱版和简谱版;提供了草案中涉及国歌曲谱的相关名词释义和说明文件,并正式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国歌法》的落实,保证国歌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体现国歌立法的意义与价值,推进国歌的规范使用、全面普及和广泛传播,人民音乐出版社于9月及时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旋律曲谱及教学挂图,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合作推出了国歌管乐版,与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合作将推出国歌交响版、合唱版。发布会上,人民音乐出版社举行了赠书仪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现场演奏了国歌, 30名少年儿童依据新版曲谱、按照礼仪要求现场演唱了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