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指挥奏响国歌十年为国歌立法奔走
——访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一级指挥于海
栏目:两会关注
作者:本报记者 张悦  来源:中国艺术报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开幕式上,解放军军乐团奏响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听到我亲爱的战友们在人民大会堂奏响国歌,我心情十分激动。解放军军乐团一直使用着最准确的国歌版本,记不清我指挥军乐团演奏过多少次国歌了:新中国成立50周年大庆、 60周年大庆、北京奥运会……我对《义勇军进行曲》有着深深的感情。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一级指挥、中国音协管乐学会主席于海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上,第10次为国歌立法提案,许多文艺界委员也主动、积极地为他的提案签名支持,这让于海非常激动,也很感动。

  历任解放军军乐团演奏员、指挥、乐队队长、副团长、团长、音乐总监的于海的艺术生涯常与国家重大庆典联系在一起。1999年他担任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千人联合军乐团副团长兼总指挥, 2008年在北京举行的第29届奥运会开幕式上,他指挥解放军军乐团圆满完成礼仪音乐的演奏任务, 2009年他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盛大庆祝活动中担任千人联合军乐团团长兼总指挥, 2015年9月3日的天安门广场大阅兵他担任首次组建的1200人解放军合唱团团长兼总指挥。正因为此,于海对国歌有着非比寻常的深厚感情。

  在于海看来,国歌是表现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歌曲,是被政府和人民认为能代表该国家政府和人民意志的乐曲,是用来歌颂与鼓励一个民族的信心与凝聚力的,它往往能呼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国家情怀,使人产生庄严感和使命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它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的历史和精神,它铿锵有力的词曲是激励中华民族奋勇向前的强劲动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国歌却未得到普遍尊重和爱护,这与国歌的神圣尊严极不相符! ”于海对此表示。

  首先体现的就是国歌版本标准不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式出版的国歌曲谱版本十多种,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以至于在学校、机关、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场合里、在中外著名乐团的音乐会上、在重要集会活动上、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在国外欢迎我们国家领导人的庄严仪式上……人们经常会听到有明显错误的《义勇军进行曲》 。 ”而使用国歌的不严肃和不规范,更令于海感到气愤和无奈,“比如在一些重要活动奏唱国歌时,有些人仍然在嬉笑打闹、交头接耳,不肃立,不致礼,毫无敬意;甚至在一些私人婚丧庆悼活动中、在一些商业营销活动中,有些人随意播放国歌,很不严肃;还有人用国歌做手机铃声、游戏背景音乐;更有一些人在公共场合胡乱改编,这都是肆意侮辱国歌的现象。 ”此外,于海还谈到很多人对国歌的历史和内涵知之甚少,他举例,“2012年,曾有某所大学在一次统考试题中,要求学生写出《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结果完全答对者仅有三分之一” 。这让于海十分忧心。据他所知,许多国家都早已为自己的国歌立法,他们把奏唱国歌作为升腾民族自豪感、激发爱国主义情感的具体行动,制定了保护国歌的一些具体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2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对国歌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有着重要意义。于海建议,为更好地落实《实施意见》 ,使我国宪法赋予国歌的神圣地位落到实处,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强调国歌的法律地位,对各种违法行为给予强有力的纠正和制止。于海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歌与国旗和国徽同为高度一致的内容,我们的国歌理应享受与国旗、国徽同样的法律保护。然而遗憾的是,国旗法和国徽法都已实施20多年了,但国歌法却至今仍未确立。 ”

  “1949年9月27日,正是在人民政协的提议、倡导和推动下, 《义勇军进行曲》被确定为新中国的代国歌,为我国国歌被正式确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中华民族以世人瞩目的成就,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然而当前国内外的形势依然是复杂多变、斗争尖锐。再次呼吁为我们的国歌立法,不仅有着居安思危、团结一心的重要现实意义,更有着培养爱国情结、弘扬民族精神的深远历史意义。 ”于海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