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应做到“四个注重”
栏目:观察
作者:黄中骏  来源:中国艺术报

  社会学科分类的细化,带来包括音乐在内的艺术学科分类的精细,使主旨面向群众文化的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更加明确了其内涵和指向,即群众性音乐创作,既要像所有音乐作品创作一样,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更要以人民大众爱听爱唱为追求目标。那么,应当如何促进张扬群众性音乐作品所具有的特殊内涵?应当如何推动实现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所追求的目标?以对历年历届“群星奖”音乐类获奖作品的分析,和自己相关的音乐创作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在促进和推动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中,尤应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多视角地表现人民群众关注的题材内容和真情实感。音乐作品作为一种直接呼唤、激发情感与意志的表现性、表情性艺术形式,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既表现了人民大众对客观规律的理解和运用,又显示了人民大众主观上的追求、愿望、意志和憧憬。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真切反映人民大众所关注的题材内容,表现当代人民大众的心声、感情的音乐作品,才能受到人民大众的喜爱,才能使人民群众爱听(即所谓“入耳”)、爱唱(即所谓“入口”)、受到感染和熏陶(即所谓“入心”)。基于此,就尤其应当在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中,凸显音乐作品题材的时代性特征,真切地分析、提炼最具社会本质特点的主流意识,凸显深切体验、承载人民大众的群体性情感,抒时代激情、历史豪情、人间真情,从而在表现时代主题和抒发群体性情感过程中,展示群众性音乐作品的艺术魅力,展示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者的艺术才华和艺术个性。

  二是要注重对各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的扩散、发展。不同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形成了不同地域(地方)性的音乐表现语言特色。在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中,运用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不同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是实现音乐作品获得人民大众爱听爱唱效果的根基。近些年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中显现出的对各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的扩散、发展趋向是:在对成型的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的运用方式得以巩固、发展的基础上,对地域(地方)性特色音调“基因”和传统音调“神韵”的领悟取得突破性进展。其具体实践主要包括:注重对各地域(地方)传统音乐文化中核心腔格的运用、发展;注重对各地域(地方)传统音乐文化中习惯性音列的运用、扩展;注重对各地域(地方)传统音乐文化中调式、调性转移手法的弘扬;注重对各地域(地方)传统音乐文化中曲体结构方面的借鉴等等。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注重了各地域(地方)性音乐语汇的“混融”。在群众性音乐作品表现语言方面,坚持地域(地方)性风格特色音乐语汇的扩散、发展,体现了创作者对群众性音乐作品表现语言母语的认同、坚持和发展,体现了创作者在多样化语境的情势下,对地域(地方)音乐表现语系的张扬,体现了创作者对悠久中华传统文化的自信、自觉、自为。

  三是要注重致力于传统特色音调与当代大众审美意识、审美情趣的结合。人民大众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是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提高的。在多样文化相互争艳的情势下,如何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适应人民大众不断变化、提高的审美意识、情趣,是致力于谱写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者面临的新课题。近些年群众性音乐作品的创作实践,在这方面显现出的成功经验主要是:一是要从观念上解决如何正确理解、引导大众审美趣味的问题,切不可把大众审美趣味理解成为艺术趣味的某一低级层次或原始阶段,切不可简单随意地把所谓内容的通俗性、功能的娱乐性、形式的不完善性等性质,当作大众审美趣味的统一特征,尤其不可将这种被误解了的大众审美趣味,当作自己艺术创作所追求的目标。二是在创作手法上,要在学习、把握、继承地域(地方)性传统特色音调的基础上,努力追求群众性音乐作品艺术表现语言的当代性,比如注重音乐作品音调旋律在华美基础上的变化;注重音乐作品节奏在强烈律动中的切换;注重音乐作品调式、调性的自由、灵活变换;注重将新的音响组合作为音乐作品创作创新的着力点;注重借鉴与其它音乐形式的结合;注重在音乐创作中更多地着力写情、写意、写“感觉”,追求新境界等。这些实践和探索,生动地体现了群众性音乐作品创作者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与时俱进的创作姿态,是值得提倡与弘扬的。

  四是要注重借助现代传媒平台彰显群众性音乐作品的价值和艺术力量。鉴于音乐所用的物质材料结构(声波振动)的非语义性特点和抽象性特征,音乐作品往往更为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传播。传统平面媒体在很长时间对音乐的传播起着重要作用,广播电视的出现,给音乐插上了跨越时空的翅膀,以高科技为支撑的现代传媒平台,更是为音乐作品的传播提供了无限大的空间。尤其是互联网以极大的容量,通过即时通讯手段,成为当代各文艺门类作品的重要载体和全方位的展示平台,使包括音乐作品在内的文艺创作,走出了“纯专业化”的“圈子”,更直接地面对社会、面向大众,为人民大众提供了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选择。这种在无限时空中的传播,扩大了音乐作品的传播力度,并使之易于产生更广泛的文化力量。人民大众自主地通过“点击率”,表达对音乐作品的喜好度,通过“传唱面”来彰显音乐作品的影响力。所以,群众性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们,应有效地运用现代传媒平台,使自己的创作成果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更多地接受人民群众的选择、评鉴,更好地发挥作品的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