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激发高校艺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栏目:两会聚焦
作者:冯玉萍  来源:中国艺术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国家艺术基金自2013年正式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了促进中华民族艺术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选优拔萃、扶优扶强,推出了大量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且代表国家艺术形象的文艺精品,在引领国家文化建设、传承民族艺术精华、构筑中华文化精神家园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面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国家艺术基金也应进一步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

  我国高等学府特别是艺术类院校肩负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使命,这也是大学办学应具有的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国际交流合作在内的五大基本职责和功能。从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以高等院校作为申报主体的立项数量逐年增多。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共计1100项,其中一般项目1050项。在1050项一般项目中,以高校为申报主体的项目数量为530项,占比达到了50.48%。这充分说明,我国高等院校已成为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阵地。从大学“立德树人”的维度来看,高校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也为强化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根铸魂坚定文化自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实践来看,高校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虽已超过半数,但就具体资助的项目类别来看,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力度与高校的申报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以2019年度获批资助项目为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共124项,其中高校仅7项入围,仅占5.6%。而在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以及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三个类别中占比略高,分别为44.05%、80.38%和63.73%。从上述比例对比以及结合实际调研情况来看,主要反映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高校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方面获资助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条件性的限制,即申报该类别项目需具有经营性演出许可证。而高校作为非经营性的事业单位,是不具备申办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的资质的。正因此项政策限制,使得高校无法独立进行申报,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方面的创作研究和投入也就相对薄弱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一条款也限制了高校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热情和潜力。二是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数量虽相对较多,但也仅有100项。相对全国高校以及艺术类院校和学科专业数量而言,还是很少的。三是艺术人才培养(127项)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39项)的数量占比相对较高,这充分说明,高校是艺术人才培养、培育的重要基地。而他们对艺术文化的学习实践以及传承恰恰需要舞台和平台。基于上述认识和思考,国家艺术基金在“十四五”时期,特别是面向2035年建设文化强国的政策规划中,还要进一步重视我国高校的艺术创作能力与潜力,更多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

  对此,我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与倾斜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国高校特别是艺术类院校根植中华传统文化沃土,高质量培养培育艺术人才,丰富推出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作品),努力成为我国文化强国建设的“孵化器”和“发动机”。

  调整对高校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方面的有关政策限制。主要是针对具有经营性演出许可证一项,建议凡高校申报的项目可不做要求。为了保证项目作品的演出场次和观众群数量,可突出公益性质,通过高校巡演方式实现艺术传承和传播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让市民以及中小学生和家长走进大学观看演出等途径,扩大项目作品演出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建议进一步提高对高校申报项目的资助数量比例。大学艺术文化生机勃勃,国家的文化事业才能够欣欣向荣。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和大发展,高校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才以及资源优势,如果能够得到国家艺术基金的广泛引领和支持,必将有效激发高校特别是艺术类院校致力艺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建议增设高校国家艺术基金专项研究性资助项目。高校相对艺术团体或艺术研究机构相对单一的职能,具有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综合优势。针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承与发展,关键还是要在研究方面下大力气。研究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在传承中更好地创新发展。沈阳大学在2019年专门成立了评剧艺术研究中心,为评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创造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平台,这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弘扬评剧艺术方面的担当与责任。对于高校的这些举措,国家艺术基金如果能够给予支持,将会发挥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高校能够通过加强艺术研究,不断提升艺术传承与创新发展的质量,打造高品质艺术生态,让艺术之花在大学校园常青绽放。

  上述建议的提出可以用三个“时不我待”来说明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首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时不我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新时代保护、传承和发展好这些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根基。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艺术形态的生存和发展正面临着经费紧张、人才老化、后继无人的窘境。比如:唐山市丰润区评剧团,全团演职员平均年龄45岁,2015年至今,新进团学员仅有4人,专业艺术类院校毕业的仅有2人。加之戏曲演出市场逐渐萎缩,特别是商业演出逐年递减,导致演出收入急剧减少。这也反映出,传承传播艺术文化必须要开拓新路径。而立足于高校沃土,必将会为艺术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其次,着力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责任时不我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写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建设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根据教育部2019年统计公报,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从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层面来看,高等学校在国家文化建设和艺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拥有着巨大的资源力量,亟待国家艺术基金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再次,加强大学生“培根铸魂”教育时不我待。到2035年,我们今天的大学生将逐步进入中青年行列,也正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中坚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传承将落在他们身上,坚定文化自信的种子也需要深植在他们心中,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培养的每一名大学生都能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冯玉萍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剧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