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文学作品首次被改编为民族歌剧——
“不能轻易写出来,怕糟蹋了题材”
栏目:创作谈
作者:本报记者 吴华  来源:中国艺术报

  根据著名作家莫言同名小说改编的歌剧《檀香刑》12月4日、5日将在国家大剧院上演。“一曲高歌动九霄,檀香郁勃气缭绕。兴叹今朝山河好,谁知当年泪如潮。 ”歌剧《檀香刑》定稿后,莫言作为该部歌剧的编剧颇多感慨,专门赋诗一首。近日,歌剧《檀香刑》主创人员与媒体见面,分享演出台前幕后的故事与感受。

  作为莫言诸多文学作品中第一部被改编为歌剧艺术形式的作品,歌剧《檀香刑》是一部弘扬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体现强烈的文化自信心的原创民族歌剧。作品以清末德国殖民侵略山东半岛引发人民抗击外敌暴行的事件为背景,讲述了带领这起反殖民斗争的民间艺人孙丙将被施以“檀香刑”过程中的情仇家恨。歌剧以“施刑”为主线,在女主人公孙眉娘与她的亲爹、干爹、公爹之间的恩怨生死中展开。表现了中国人民不畏强暴、奋力抗争的民族品格,展示了普通民众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怀,是对整个中华民族顽强生命力的讴歌。

  受刑的是她的亲爹,执刑的是她的公爹,抓她亲爹的又是她的干爹,这是一个情感何其复杂的女主人公。莫言坦言,小说《檀香刑》因为有很多对酷刑的细致描写,改编难度大,令很多影视剧导演望而却步。“此次改编为歌剧,我看过一场彩排、两次演出,感觉还是很好地把小说里的精华提炼出来了。相比较影视剧的‘一锤子买卖’ ,舞台有自己的独特性,可以多次打磨,每一次都是不同的呈现。如果说小说是高度个体的活动,那么歌剧就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艺术创作过程十分艰苦,而当作品作为精品立在舞台上的时候,还是十分幸福而愉快的。 ”对于这样一部特殊题材的作品,莫言花费了很多心思,“本应该在上世纪80年代就完成,直到2000年才出版,不能轻易写出来,怕糟蹋了题材” 。

  莫言表示,原著《檀香刑》把小说和地方戏曲结合起来,具有强烈的戏剧性。因此,改编为歌剧后,民族特色势必不可或缺。歌剧《檀香刑》具有浓郁的山东地方特色,在创作上突出民族元素,大胆运用山东琴书这种传统说唱形式与歌剧构成双重叙事结构,并在旋律、和声等方面吸收了山东地方戏曲茂腔的艺术特色,以塑造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特色的人物角色性格,更有效地推动歌剧的戏剧性发展。

  为了更好地呈现歌剧的民族地域特色,该剧作曲、山东艺术学院教授李云涛多次到高密采风,将诸多民间元素融入其中,前后历时六年创作完成,“每一个唱段都当重要唱段来写” ,成为他的创作标准。歌剧《檀香刑》是2016年获得文化部重点扶持的歌剧剧本之一,并获得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今年1月2日、 3日在第三届中国歌剧节上进行了展演。今年4月以来,编剧与作曲先后对故事情节、唱段结构等进行了优化,努力使这部歌剧在史诗性与艺术性上趋于完美结合,目前该剧已在国内不同省市演出了15场。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书记马东骅表示,歌剧《檀香刑》的排演是山东艺术学院“十三五”规划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山艺建校60周年校庆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将其打造成一部弘扬爱国主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歌颂英雄人物、彰显山东特色、具有一流水准的歌剧精品力作。莫言则表示,歌剧《檀香刑》的创作也是艺术与教学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一个艺术学院应该有几部代表性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