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与新时代文艺工作
作者:孙羽津  来源:中国艺术报

孙羽津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艺的根基,也是文艺创新的宝藏”“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源泉”。这就要求我们深入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观念、基本立场和发展规律,从中抽绎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思想资源,为新时代文艺工作提供历史借鉴和源头活水。

  创造性转化,体现了文道相济与文艺的社会属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关键要从传统文化中发掘并传承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基因,结合新的历史条件,转化为新的话语形态,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具体到文艺工作而言,在厘定文艺的社会属性及其价值导向时,传统文化中的文道观是可资借鉴和转化的重要资源。在中国古代,“文”的概念至大至广,足堪融摄文艺范畴,而所谓“道”之主流,是儒家之道,也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数千年来,文以明道、文以载道的观念已然成为中国文艺的本体存在。“文”与“道”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中华文化成为社会性与艺术性、现实性与超越性、道德性与审美性的和谐统一体。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变革,经过无数仁人志士艰苦探索,百年以来“道”的内涵转变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道,而“文”的内涵也从旧文艺向新文艺、革命文艺和社会主义文艺发生着递变。虽然,“文”与“道”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但“文”“道”二者的密切关系依然坚韧存在着,社会性与艺术性、道德性与审美性的和谐统一,直到今天依然是中国文艺发展的重要指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当下的“道”,文艺工作应该在“明道”“载道”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创新性发展,体现了雅俗相生与文艺的发展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关键要从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中抽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发展规律,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创造出具有时代内涵的文化范型。具体到文艺工作而言,应注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雅俗递嬗的发展规律,为新时代文艺发展提供有益的理论参照。中华文化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在这个过程中,呈现出了鲜明的雅俗递嬗的发展规律。大凡一种文艺样式之兴,往往起自民间,即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在其发展过程中,经文人士大夫之手,不断雅化,赋予其各种美学规范,创造出不同文艺风格、文艺流派,以至蔚为大观。然而,在雅化的过程中,难免与世俗拉开了距离,大众层面则继续开创新的抒情言志、状物叙事的载体。

  这启示我们,雅与俗不可偏废,要发挥其各自的作用,实现雅俗相济相生。具体而言,首先要重视俗的一面。这个“俗”是指通俗而言,习近平总书记提醒我们:“文艺要通俗,但决不能庸俗、低俗、媚俗。”之所以要把握通俗一端,是因为文艺植根于生活、起源于民间,没有通俗,文艺就失去了根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文艺的人民性问题。同时还应看到,文艺虽然植根于生活,但不简单地等同于生活,而是具有一套完备的美学原则和艺术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毛泽东同志提出“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作为我们从此时此地的人民生活中的文学艺术原料创造作品时候的借鉴”。毋庸讳言,当下一些文艺创作,在雅俗关系的把握上有时捉襟见肘:有的脱离生活、脱离实际、闭门造车、不接地气,“俗”的情结、人民的立场就淡漠了;有的思想空虚、审美缺位、功法薄弱、唯物骇俗,“雅”的追求、审美的标准稀释了。这是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

  总之,新时代文艺工作,应注意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养料,精准接榫时代精神,让文艺作品在汲取现实源泉的基础上提升审美品位,使文道、雅俗之间,相协、相济、相生,就一定能创造出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文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