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
谱写文艺作品版权保护新篇章
  来源:中国艺术报

  4月28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以下简称《北京条约》 )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北京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 《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谱写了文艺作品版权保护新篇章,不仅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视听表演者的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其行业地位,激发其创造热情,也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为帮助文艺工作者了解《北京条约》生效对其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本期“维权行动”专版特邀来自各艺术门类的艺术家代表和法律专家,畅谈《北京条约》生效对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