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强表情包被商用,著作权需厘清
栏目:钟鼓楼
作者:齐恒  来源:中国艺术报

  随着电视剧《都挺好》的热播,新浪微博网友“马里奥小黄” (刘倩)创作的苏大强系列漫画表情包走红,不仅众多网友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争相刷屏,许多网络节目、营销号乃至电视、广告也拿来就用,或稍作修改为己所用。刘倩近来收到不少网友举报侵权的私信,但由于“没想到火了”“没有精力管这些” ,刘倩表示:“被侵权不心疼,大家喜欢就好。 ”

  面对侵权行为,创作者表现“大度” ,我们对待这一现象却不能不深究。表情包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一种交流方式,为大家交流增添了趣味,也使公共信息的传播更有亲和力。苏大强表情包的流行,是电视剧《都挺好》及其人物受到观众认可和欢迎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创作者刘倩的创意和绘制,其反过来也助力了《都挺好》的热议、热追。

  以影视剧中人物为原型进行漫画化,是不少表情包的创作方式。这些表情包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要看其是否属于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提出,“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刘倩将苏大强的影视形象进行漫画化,融入了个人的风格和创意,具有独创性,且其发布仅限于与网友交流,如有人私自将其用于有商业目的的传播中,无论对于电视剧本身,还是对于漫画表情包的作者,都难逃侵权的追问。

  与文字、美术作品这些传统的,一经创作完成,形态就相对固定的作品相比,表情包的确是一个新生的作品类型。由于其创作量大、传播速度快,可二次甚至多次“创作” ,使用随意、广泛,似乎很难同一般作品一样,进入著作权保护的概念中。到底什么样的表情包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也确实值得进一步讨论。由此可见,刘倩的“大度”既是出于她主观上的无奈,也是由于客观上,表情包作者的权利在公共领域缺乏讨论,来不及达成共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论是网友的刷屏,还是出于商业目的的频繁使用,都表明在网络时代,像苏大强系列漫画表情包这样有个性、有创意、有内涵的交流工具喜爱者众、需求量大。依据著作权法保护原创的精神,为了鼓励更多优秀的作者创作出高质量的表情包,营造和谐的网络交流氛围,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社区应该承担起责任,遇到可能不利于原创的行为,及时处理,给予创作者推广、签约等鼓励、保护,假如管理得当,相信对于广大网友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也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