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既是理直气壮也是气定神闲
栏目:两会声音
作者:郭媛媛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年来,在网络中引发广泛关注的,有传中国游客在瑞典遭遇警察执法不公,以至引发我国外交部出面严正交涉的事件;有不断出现的高铁、公交、飞机“霸座”事件;还有个别国家的民众举行游行活动,表示不欢迎中国游客的抗议事件,等等。一方面,这可以理解为在中国崛起过程中,我们有可能遭遇其他国家及国民因不适应而出现的复杂心理与反应;另一方面,也需要在中国经济增速较快、国际地位上升的形势下,对我们自身发展中还存在的短板、问题,扪心自问进行反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提升民族文化自信。我的理解是:经济是一个国家的骨架,文化则是一个民族的血肉、灵魂!而承载、体现文化的国民,其言行举止所体现的素质,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自信直接而深刻的表述。在中国公民更多前往其他国家旅游,从而成为中国及其文化传播的主体、信息源的时候,我们确实需要思考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素质和表达,才是中国公民民族文化自信的最佳呈现?

  如果用一句话来说明,我以为:真正的文化自信既是理直气壮,也是气定神闲!

  理直,是我们在谙熟通则、知晓道义的基础上,既懂得文化自律也接受文明他律的不卑不亢;气壮,是我们有民族优秀文化依托的底气,以及能与其他文化相互包容、悦纳的心气,是平等友好也互利互惠的自立自强。气定,是身形姿态的优美从容,以及步履有序的不慌不忙;神闲,是看得了天下的自珍自持,以及融得进任何文化情境的自如自在。

  没有自视太高的眼过于顶,没有自作聪明的投机取巧;没有“我富我有理”或“我穷我无畏”的悍然跋扈,没有“我在你才在”或“我在你不在”的自私自利。当然,也没有面对成见和蔑视的惶惑不安、不知所措。

  文化自信,是我们的国民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优美的文明风景线。让每一个国民都成为中国优秀的文化代表,需要国家建立一定的环境、体系,既要给以蓄养,也要加以约束。

  首先,加强公共规则意识的教育。当中国国民不再为温饱问题发愁的时候,需要在优秀文化传统基础上,建构现代文化规则体系,并将公共规则意识“慢水滴灌”或“系统输入” ,让国民的规则意识得到更新和提升。建议在“××榜样”与“××家庭”等称号的评选表彰之外,将公共文明教育设置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正规教育体系中;建立覆盖全国市县的“市民学校” ,在政府规划、引领下,广泛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将公共文明教养和礼仪教育等,作为市民业余学习、培训、提升的重要内容;各企事业单位、机构在组织文化建设中,将公共文明素养培育及引导,纳入单位、机构的建设指标。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全社会将文明教养作为下意识的自律和自觉的追求,并成为中国国民表达文化自信的第一道“阀门” 。

  其次,提高违规行为的代价。现代国家体系中公民素质表达不仅靠的是自觉,还应该有必要的约束。必须提高违反规则的代价。中国快速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必须有强大的文化作支撑。建议国家尽早制定、出台公共文明法,将社会公德、文明行为等体系化、精准化、细致化、规范化为具体要求,以便在违规情况发生时,执法者有法可依、逾法者有所忌惮、犯法者付出必要代价。

  再者,开展必要的公共文明培训。当每一位国民都是中国文化重要代表符号的时候,可以通过单位、机构等组织,将员工文明素质等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目标,以强化每位国民对公共文化道德和秩序的尊崇意识。对于一些特殊环节和主体,比如赴海外旅行者,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公德培训要求,并规定相关涉外旅行机构,为中国公民海外旅行团进行针对性行前培训,并以适当的方式追溯对应个人的相关表现。

  最后,建立一体化个人征信档案。发展的中国,亟待建立国民个人征信档案。在审慎制定和完善个人征信考量标准、指标体系等的基础上,可将国民海内外违规、违法表现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个人征信档案,并结合到以后的考核、晋升、表彰等环节,予以采信。对于文明素质表现不佳,引发不良社会后果的个人,或通过媒体曝光,或通过不同单位、机构的信息公开通报,或基于公共文明规则、法律规定给予对应惩戒。

  文化自信需要国民承担和体现。国民文化素质建设是实现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础。实现文化自信,从国民素质的提升、改善开始。在新时代提出进一步培育、强化国民优良素质命题的时候,我们需要采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手段、方式,助力当代中国文化自信更好展现和表达。

  (郭媛媛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