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缺斤短两”呼唤精细化管理
栏目:钟鼓楼
作者:何勇海  来源:中国艺术报

  高价买来明星演唱会门票,没听几首歌就结束了……这种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全国第一起演出主办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最低曲目案——民谣歌手赵雷2017年北京工体演唱会申报曲目40首,但现场只演唱27首。为此,主办单位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与演出单位原本申报的演唱曲目相差13首,与报批内容严重不符,可以说是严重“缺斤短两” 。未就少唱13首歌曲一事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征得观众同意,更涉嫌欺骗观众,损害观众的消费权益。诚如一位律师所言,消费者购买了演唱会门票,实际上与演出单位形成了消费协议,如果演出单位在演出前的售票宣传中已公示了最低曲目、时长等信息,却在实际演出中没能完成,这就构成了违约,观众是有理由向消协投诉或者诉诸法院,请求赔偿损失、退还票款的。

  实际上,演唱会“缩水”情况早在赵雷之前就已有之。如2016年7月23日晚,韩国男团BTS在北京首都体育馆举行演唱会,有网友爆料,“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显示北京场应演出26首歌,但最终只唱了15首。此前更有报道称,某歌手原计划3小时的演唱会“缩水”成40分钟。引人深思的是,歌手演唱会何以能成功“缩水”而鲜有被处罚者?笔者认为,这中间存在的问题便是信息不透明:演出单位申报了多少演唱曲目,身处演出现场的观众往往不知情。这就使“缺斤短两”有机可乘。

  为打破这种信息不透明,去年7月6日,文化部颁布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其中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最低曲目数量。其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无论是赵雷于去年11月18日举办的演唱会,还是梁咏琪于去年8月5日在北京五棵松体育馆举办的演唱会,均未在演出前明示演出最低时长、最低曲目数量,赵雷演唱会更是存在严重“缩水”现象,未履行依法需要承担的义务。

  应该说,此次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赵雷演唱会“缩水”的严格执法是对于类似演唱会不良现象的一次成功警示。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演出消费权益,各地文化执法部门就要勇于对“缺斤短两”的演出行为亮剑,并让其成为常态。有精细化管理,方会有规范化演出。笔者以为,面对演唱会“缩水”等情况,相关部门还需要更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畅通观众维权渠道,例如可以在演出前的售票阶段,检查演出举办单位、票务经营单位是否明示了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的最低曲目数量,检查在演出中是否兑现。一旦发现没有明示,以及只进行了少数曲目的表演,就应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如责令明示以及完成全部演出,或退还相应票款,赔偿一定损失。此外,还可以提高对“缺斤短两”的演出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此,才能更好地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