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广告要流行不要流俗
栏目:钟鼓楼
作者:柏红梅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日,上海部分地铁站内出现一组商业广告,黑底红字视觉效果强烈,“谁给我买××鸭脖”旁边围满“爽”“发泄”“求爱”等涂鸦文字,一时间“广而告之” ,引吃瓜群众纷纷围观。

  诚然,这样的广告如果糊满鸭脖店的墙壁,想必不会惹来这么多争议,但出现在地铁站里的确有点“辣眼睛” ,原因无他,场合不同而已。

  从心理学角度讲,极端情绪容易让人产生深刻的记忆。一些商家为了让观众记住自己的产品,甚至不择手段故意打擦边球制造“辣眼睛”的视觉效果,希冀以此吸引更多人的注意。然而,作为城市交通的主动脉,地铁空间比街边店铺具备更多公共属性,其形象体现了城市品位和官方态度。而进驻的广告无论是商业还是公益性质,都构成了地铁空间形象的一部分。因此,地铁广告在内容、品牌和表达方式上必须考虑更多因素,包括“是否得体”“社会责任”等,比纯粹商业设施的广告应多一些限制。

  其实,大多数城市对于地铁、公交车身广告都有相关规定或惯例,并非“来者不拒” ,但有时追求创意、前卫过了头,本来想要“流行”的,结果一不小心“流俗”了。

  笔者以为,网络时代的很多“热词” ,虽然流行,却并不适合用在比较庄重的场合,有的甚至存在价值观瑕疵,在地铁广告、官博官微等公共场合使用就得特别慎重,以免“踩雷” 。以为套用网络语言就能拉近与用户的距离,实则是一种误解。而且,想要新潮、接地气,也不是非得用“热词”表达不可;过分拾“热词”的牙慧,又何尝不是缺乏创意的表现?

  地铁空间是城市文化的载体,也是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为了传播正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地铁广告可以青春但不可以轻浮,可以紧跟时代流行,但不可以流于庸俗。如何掌握好这个“度” ,还需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对社会的责任感来规避此类事件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