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记忆”期待更多好“办法”
——从福建三明市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说开去
栏目:钟鼓楼
作者:桑胜高  来源:中国艺术报

  福建三明市近日出台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福建省首个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政府规章。以法律法规形式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管理,是一种对革命历史的敬畏,有了管理办法,当地将在对人们进行革命历史文化常规宣传教育的同时,以制度化的方式传承“红色记忆” 。

  红色文化遗址承载着革命历史文化,是教育当代人不忘初心、继续发扬优良革命传统的重要载体,也是启发人们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的课堂。每年“七一” ,都有一些新入党的共产党员在红色文化遗址前庄严宣誓;每逢一些革命历史事件的重要时间节点,都有家长带着孩子、学校组织学生来到红色文化遗址,现场体验革命历史文化、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红色文化遗址在人们心中具有神圣的地位。因此,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管理一直是国家与民族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不少地方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管理上却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红色文化遗址认定不及时,对相关历史事实表述不准确,现场遭到破坏,或挪为他用等,说到底还是相关保护单位重视程度、保护力度不够。如何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进一步引向深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保护管理成为必然选择。福建三明市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具有示范意义,管理办法中的一些条款,也颇具参考价值。比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有利于破解当前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人手不够、资金不足、技术不到位等问题。再比如,管理办法按照红色文化遗址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及抢救需要程度将遗址分为4个等级,在管理机构、保护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实行分级管理,这对于提高保护管理红色文化遗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有裨益,有利于地方相关部门做到应保尽保、应管尽管。

  纳入法治轨道,公众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的重大意义将有全新的认识。共同保护红色文化遗址,不仅是每个人作为革命历史传承者的使命,还是每个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义务。期待这样的管理办法在更多地方得以推广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