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有治理乱象、挤破泡沫的信心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日前出台一系列行业规范,直指假拍、拍假乱象。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断完善——

    中国拍卖行业有治理乱象、挤破泡沫的信心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日前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从业人员职业守则》 《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审定指导规范》和《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指导规范》 ,进一步细化了从业人员规范,对拍卖标的、拍品保存等进行了更专业和细致的规定。这也是继出台《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之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全新动作。

  对此,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裁谢晓冬直呼,规范对拍卖企业不仅是一个行业规范,还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之谈,甚至可以直接用来指导和完善自己的管理。日前,记者走访了拍卖行业相关人士,就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问题对他们进行了采访。

  行业乱象成拍卖不能承受之重  

  假拍、拍假、雅贿、洗钱……一个个令人瞠目、震惊又疑窦丛生的关键词,在各种真假报道或夹风带雨的坊间传闻中,让拍卖行业陡然增添了神秘色彩。某种程度上,它部分折射了中国拍卖行业的某些乱象,但也让它的发展负起了不能承受之重。

  1993年,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成立,成为国内首家以经营中国文物艺术品为主的综合性拍卖公司。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很快便发现,拍卖是一个拥有巨大市场潜力和发展可能的行业。在中国嘉德早期的拍卖中,一次拍卖的大约成交额是8000多万元,如今则已跃升到了数十亿元。无数看中其潜力的人纷纷涌了进来,一大批拍卖企业相继成立,许多并未获得拍卖资质的文化公司、会展公司也以各种方式涉入其中。

  “艺术品市场价格高速成长,整个市场的浮躁、投机、投资、套利行为过重,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假拍和拍假。 ”在中国嘉德首任掌门人陈东升看来,这与目前中国艺术品的一级市场(画廊) 、二级市场(拍卖行)不够完善有关系。如今在廉政文化研究院担任副秘书长的刘日春曾经开过一家叫水墨轩的画廊,他告诉记者,假拍行为在行业里是比较普遍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目前国内的艺术品市场多数还属于礼品市场,而不是藏家市场,因此很容易受到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旦经营萧条,炒作数据便成为一种存活的手段。一些艺术家、画廊为了自抬身价、彰显实力,通过拍卖行自炒自买,支付拍卖行一定的佣金,就可以轻易获得取悦市场的惊人数据,这可以说是拍卖行业存在乱象的重要原因。

  “今年5月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一次假拍,其实就是一些文化公司以拍卖的名义来欺骗藏家。它告诉你能给你的藏品估一个很高的价格,可以替你拍卖。但这个藏品其实并不值那个价格,然后呢,就需要藏家支付一些前期的推广费用,收各种各样的服务费、展览费等等。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透露,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研究过很多在拍卖行为中受骗的受害者文件,发现它们所盖的公章,无一例外都不是拍卖公司的。它们往往是会展公司、投资公司、文化公司等等,不是拍卖企业,没有拍卖资质。她说:“这其中暗含着一个悖论,也就是说,当拍卖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越来越完善的时候,一些打歪脑筋的人就想,既然你管得那么严,那我就不成立拍卖公司了,然后空口无凭地说是拍卖公司,能如何如何运作。等到合同执行完毕时,它不是拍卖公司,受害者到法院打官司或者进行工商投诉,往往也缺乏拍卖相关的制约规定,很难用《拍卖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罚。 ”

    法律法规配套滞后是重要原因

  这些有碍行业发展的现象,与中国拍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滞后不无关系。以1993年中国嘉德成立为起点,中国拍卖行业刚跨过第20个年头,但其市场规模已从最初的几百万元发展到了三百多亿元,拥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注册拍卖公司已达到了80家。但与西方同行相比,其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却时间短、任务重。

  “在中国拍卖行业起步初期,我们国家是不允许民间的文物艺术品进行买卖的。直到1997年, 《拍卖法》才颁布实施。一些艺术品的拍卖,开始甚至曾引起很大的争议, 《人民日报》都专门发文对此展开了大讨论。 ”欧树英告诉记者,从1993年到2003年,中国拍卖行业实际上都处于一种确立自身法律地位的阶段。

  随着《拍卖法》颁布实施,新版《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拍卖、拍卖企业的相应法律地位也得到了确立。从2003年到2013年,中国拍卖行业进入到了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规范等逐渐完善的阶段。欧树英介绍: “2009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出台了第一个拍卖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 ,把艺术品拍卖的流程做了一个梳理,根据行业实践的经验,从最初的拍品征集、确定委托、签订合约、拍卖操作以及保管、运输、结算、提货等,形成了一个流程性的、框架性的规范。2011年,又出台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 ,则对当时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些典型问题作出回答,比如对假拍、拍假等行为,明确提出坚决反对知假拍假,坚决反对假拍。 ”

  对于此次出台新规,欧树英认为,这是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自然举措。她说:“随着有关行业自律的规范、流程性的规程逐步确立。一些企业在做拍卖业务的时候,也有一些疑问,因为流程性的规范毕竟是属于原则性和框架性的,很多具体的环节该怎么操作,其实还需要相应的具体的指导。因此,这次出台有关从业人员、标的和保管的规范,就是在流程性、框架性规范的基础之上,对业务进一步细化的过程。 ”

  是无端“躺枪”还是另有玄机?

  在欧树英看来,在公众聚焦的假拍行为中,很多时候拍卖行往往“躺枪” 。但假拍是否也有拍卖行的恶意串通行为,刘日春觉得,拍卖行其实也很难自清,它是公共交易平台,收取委托方佣金,假拍在其拍卖行为中很难认定,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如果说假拍考验从业者的主观意图,拍假则在此基础上还考验拍卖企业的专业能力。在欧树英的介绍中,在审定拍品能否上拍时,除了法律的、市场的环节,拍品的真伪是关注度最高的。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出台的相关规范中,目鉴、考鉴和技术鉴定构成了目前拍品真伪鉴定的三个主要手段,而在流程上也设计了多个层级的审定程序。所谓目鉴,就是专家根据能力、道德水准的肉眼判断;考鉴,因为很多文物艺术品在历史上是传承有序的,有文献记载,往往会用文献资料来佐证;技术鉴定,就是引入现代的技术和科学仪器的手段进行辨别。所谓多层级的审鉴手段,则指首先会有拍品的征集人员审定判断,然后是拍卖公司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再次复核鉴定,如果是非常重要的拍品,还会请专家再次审定,甚至要请国家级的专家,从而建立起科学的审定、鉴定制度,让拍品和拍卖行为经得住考验。

  由于文物艺术品的特殊性,有时候在三种鉴定方式都穷尽之后,都未必能解决拍品真伪的问题。2013年,拍卖行业中引起极大争议的苏富比拍卖功甫帖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不过,欧树英表示,拍卖行为引起的学术探讨属于正常的范畴,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她告诉记者说:“在三种方式穷尽之后也未必能解决真伪的问题,但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把三种方式明确地提了出来,就是希望企业在拍品审定的过程中充分地运用。 ”

  “吹泡泡”谋行业持续发展绝无可能

  早在很多年前,北京坊间就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清末民初时期,如果某人想贿赂官场里的大人物,常常不得不走琉璃厂的路子,走进某家老字号,问清楚该大人物喜欢什么,然后掌柜的就会备好字画或玉件瓷器,来人不论真假,买了送给大人物,大人物转手又卖回到了老字号。这一个链条,就形成了如今人们所熟悉的雅贿环节,也绘声绘色地存在于现在人们对拍卖行业的想象当中。

  这样的情况是否存在,自然不得而知。关键是,这种可能性恰恰表达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和对行业的关注。刘日春还告诉记者,有的人会通过艺术品支付的形式,在拍卖行为中进行洗钱,其对行业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对此欧树英表示,现在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加剧了,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300多家企业,想要在这个市场里分到一杯羹,恐怕更多的还是考验企业的专业能力、企业品牌和行业信用。如果一个行业只是通过假拍、拍假、洗钱等吹泡泡的方式就想获得持续的发展,那是绝无可能的。

  “拍卖企业毕竟是一种轻资产的企业,一手托两家,一方面需要委托方的认可,一方面需要买家的认可。所以它的品牌和服务,它的行业信用、专业化程度就很重要了。 ”欧树英认为,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拍卖行业已走过了草创时期,从关注数量走向质量提升,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也在不断完善,中国拍卖行业应该有治理乱象、挤破泡沫的信心。